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南充出纳会计实务相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大事记(三)总结如下:
  庆出席了签字仪式。
  7月20日
  财政部部长刘仲藜在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对近年来会计改革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他指出:去年以来,我们在财会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应的财务会计制度,已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次改革使企业朝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轨道,大大地前进了一上,它的意义是非常深远的。下一步,我们要再接再厉,继续做好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使企事业单位的财会人员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掌握新制度、用好新制度,尽力避免或减少新旧制度接轨可能带来的紊乱,使之发挥巨大的效益。在谈到大力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时,刘部长指出近期内努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以省为单位对所有的事务所进行一次业务检查;二是整顿一批徒有其名的事务所;三是清理兼职人员;四是加强注册会计师年轻化、专业化建设。
  10月5日
  国务院召开专门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改草案》进行审议。
  10月8日
  国务院李鹏总理签署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提请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10月22日
  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国务院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审议。
  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审议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11月14日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发展市场中介组织,发挥其服务、沟通、公正、监督作用。当前要着重发展会计师、审计师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和仲裁机构,计量和质量检验认证机构,信息咨询机构,资产和资信评估机构等。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的作用。中介组织要依法通过资格认定,依据市场规则,建立自律运行机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12月29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7号主席令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1994年
  1月15日
  财政部发布《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会计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要在总结1985年实施会计法以来的基础上,严格对照会计法的各项规定,找差距,查漏洞,建立健全会计管理规章制度,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人员都需严格执行会计法规,从根本上扭转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资料失真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对于集体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要按会计法的规定建立正常的会计工作秩序,设置会计帐簿、建立财产清查制度和会计内部牵制制度。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当地人大、政府的支持、配合下,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计法执行情况的大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领导人履行领导会计工作职责。《通知》还附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宣传提纲。
  2月2日
  财政部主持召开宣传贯彻会计法座谈会。
  5月3日
  财政部发布《贯彻〈会计法〉、加强会计核算制度管理的规定》。提出:财政部是管理全国会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包括准则和行业会计准则等),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发布和解释,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将财政部发布的有关会计核算制度及规定,转发所属机构和企业执行,同时负责检查、监督和指导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在不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对本地区和本部门特有业务的会计核算问题作出必要的补充规定和具体核算办法,并报财政部审查备案。
  5月4日
  财政部发布《关于大力发展我国会计电算化事业的意见》。《意见》规划了我国未来10年的会计电算化发展。
  6月23日
  为深入贯彻实施会计法,规范会计服务。财政部发布《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对代理记账的条件、机构、程序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9月21日
  由财政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会计学会于1994年9月21—25日联合举办了首届全国会计电算化成果展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丙乾、财政部副部长张佑才、中国科协书记处书记王治国出席了开幕式并为展览会剪了彩。王丙乾、全国政协副主席朱光亚、财政部长刘仲藜、中国科协书记处书记王治国分别为展览会题词,王丙乾的题词是:“发展会计电算化事业,更好地为经济管理服务”,朱光亚的题词是:“大力促进科学技术与财会事业结合”,刘仲藜的题词是:“开拓创新,加速会计工作现代化进程”,王治国的题词是:“为财会事业插上现代科技的翅膀”。
  12月12日
  由财政部主持召开的、以探讨国际会计界*7课题并讨论如何建立中国会计准则体系为题材的会计准则国际研讨会于1994年12月12—15日在上海举行。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为祝贺会计准则国际研讨会致信:“欣悉会计准则国际研讨会近日在上海召开,我谨表示热烈的祝贺。中国政府历来重视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建立全国统一的、科学的符合国际惯例的财会制度是对企业科学管理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为了实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我们必须借鉴世界各国发展市场经济的成功经验,包括借鉴会计方面的经验。‘执柯伐柯,其则不远’。我希望出席这次研讨会的中外专家加强沟通,互相切磋,为制定中国会计准则畅所欲言,使会计准则国际研讨会获得圆满成功!”。
  1995年
  1月1日
  财政部公布对截止1993年12月31日的全国会计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了一次全国性调查统计结果:全国有会计人员1 200万人,其中国有单位会计人员451万人,县以上集体单位会计人员99万人,农村和乡镇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会计人员650万人。
  4月22日
  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局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联合召开了纪念会计法实施10周年座谈会。财政部副部长张佑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卞耀武、国务院法制局副局长李培传、*6人民法院副院长谢安山等领导以及人大、政府、企业的代表,会计界、法律界的专家学者7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上充分肯定了会计法实施10年来我国会计工作和会计改革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研究和探讨了会计法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贯彻实施的措施。
  10月21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提出《整理会计工作秩序的约法三章》,指出:一、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法建账,并且保证会计工作的秩序和会计信息质量。二、认真培训和大力提高会计工作者和注册会计师的政治业务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三、财政部门要负责从法规、制度、培训、监管等方面加强全国的会计工作,其他主管部门都要加强对基层单位的会计监督。
  10月24日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于10月24至27日在北京主持召开了建国以来第四次全国会计工作会议。来自全国500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为大会亲笔提写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约法三章”;国务委员李贵鲜受朱副总理委托,代表国务院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丙乾、财政部部长刘仲藜、副部长张佑才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慕华,国务院副秘书长周正庆、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项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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