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临汾出纳会计实务相关内容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十)总结如下:
  整外,在年度内一般不作变动。
  八、采用实际成本或进价(或售价)进行日常核算的企业,可以不设置本科目,但应单独设置“1201在途物资”科目进行核算。
  “在途物资”科目,核算企业购入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实际成本。其核算内容如下:
  (一)企业购入的物资,在支付货款和运杂费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时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借记本科目、“营业费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待物资到达、验收入库后,再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库存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企业,按售价记入“库存商品”科目,进价与售价之间的差额,通过“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核算,下同)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购入的物资已经到达并已验收入库,已收到发票账单,但尚未支付货款和运杂费或尚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营业费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购入物资与物资发票账单同时到达,物资验收入库,同时支付货款和运杂费或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营业费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均不通过本科目核算。购入的物资已经到达并已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按暂估价值入账,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后,按正常程序处理。
  1211 原材料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企业购入的低值易耗品以及库存、出租、出借的包装物,分别在“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科目中核算,不包括在本科目的核算范围内。
  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而收到的原材料、零件等,应单独设置“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和有关的材料明细账,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不包括在本科目核算范围内。
  二、原材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企业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按计划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物资采购”科目;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记“物资采购”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会计分录。
  (二)自制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按计划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会计分录。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按计划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三)投资者投入的原材料,按计划成本,借记本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等科目,按计划成本与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四)企业接受捐赠的原材料,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如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
  (1)同类或类似存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同类或类似存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存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企业接受捐赠的原材料,按计划成本,借记本科目,按照确定的实际成本与现行税率计算的未来应交的所得税,贷记“递延税款”科目,按照确定的实际成本减去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余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外商投资企业接受捐赠的原材料,按计划成本,借记本科目,按照确定的实际成本,贷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按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五)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原材料,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原材料的,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存货的实际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和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采用计划成本进行原材料核算的企业,上述确定的实际成本即为计划成本。
  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原材料,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的原材料,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涉及补价的,应分别情况处理:
  收到补价的企业,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和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收到的补价,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支付补价的企业,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应支付的补价和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六)以非货币^***易换入的原材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存货的实际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实际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实际成本。
  采用计划成本进行原材料核算的企业,上述确定的实际成本即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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