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铁岭出纳会计实务相关内容水运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十)总结如下:
  税金”项目;应由期间费用负担的,列入“管理费用”或“营业费用”中的“税金”项目。
  十一、其他费用的核算
  企业在营运过程中发生的与营运生产活动有关的其他费用,如港口费、航道养护费、过闸费、养路费、运输管理费、保险费、劳动保护费、劳动保险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及其他费用,应按不同的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责任部门,以实际发生数记入相关营运业务的成本或期间费用。
  1、运输船舶按规定支付的航道养护费、过闸费,应按实际发生数或协议包干数,直接记入有关“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中的“航养费”项目。
  2、运输船舶在营运过程中发生的港口费、集装箱货物费、转口费、倒载费、吨税、过境税、运河费、灯塔费、货物装卸费、速遣费等应根据原始凭证,按照实际发生数记入“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中的“港口费”等项目。
  十二、辅助营运费用的核算
  辅助营运费用,是指企业辅助营运生产部门在营运生产期间发生的辅助船舶费用和辅助生产部门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所发生的辅助生产费用。
  1、辅助船舶费用,是指企业所属辅助营运部门为营运生产服务的辅助船舶,包括由轮驳公司等部门集中管理的拖轮、驳船、浮吊、供应船、交通船等发生的各项费用。企业应设置“辅助营运费用——辅助船舶费用”科目,按单船(或船舶类型)设置明细分类账,并按相应的费用项目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辅助船舶费用的支出项目及具体内容为:工资,指按规定支付给辅助部门船员的工资;职工福利费,指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燃料,指辅助船舶所耗用的各种燃料;润料,指辅助船舶实际耗用各种润滑油料;材料,指辅助船舶在营运中耗用的各种物料;折旧费,指辅助船舶按规定计提的折旧费;修理费,指辅助船舶实际发生的修理费用;港口费,指辅助船舶发生的港口费用;事故损失,指辅助船舶在营运过程中所发生的海损、机损等事故净损失;保险费,指辅助船舶参加财产保险应负担的保险费;税金,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各种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劳动保护费,指企业按规定发放的船员劳保用品及安全措施费用;其他费用,指辅助船舶发生的不包括在上述项目内的其他费用,包括应由辅助船舶负担的各种营运间接费用。
  企业发生的辅助船舶费用能直接记入各项营运业务成本的,应直接记入,不能直接记入的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分摊由各项营运业务成本负担。辅助船舶费用分配标准由企业根据情况合理确定。
  2、辅助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所属辅助生产部门为营运生产提供产品和劳务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企业应设置“辅助营运费用——辅助生产费用”科目,按辅助生产部门及产品和劳务等成本核算对象设置明细账,并按相应的成本项目设置专栏,进行辅助生产明细核算。
  辅助生产成本项目分为直接费用与制造成本。直接费用,指辅助生产部门发生的直接费用,具体内容包括:工资,指按规定支付给生产工人的工资;职工福利费,指企业按生产工人的工资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材料,指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作业直接耗用的材料、配件等;燃料,指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作业耗用的燃料;其他直接费用,指其他直接用于产品生产和提供劳务作业发生的直接费用。制造费用,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具体内容包括:工资,指按规定支付给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职工福利费,指按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材料,指车间领用的不能直接记入某项产品或劳务的材料;燃料及动力照明费,指车间耗用的燃料及动力照明费;折旧费,指车间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费;修理费,指车间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修理费用;劳动保护费,指辅助生产部门职工领用的劳保用品、清凉饮料、防暑防寒以及小型劳动安全保护措施等费用;其他费用,指不属于以上项目的其他车间经费支出。
  对于辅助生产部门生产的产品或劳务直接耗用的人工、材料及其他直接费用可按产品或劳务类别和工号直接汇集,记入成本计算对象;不能直接记入产品或劳务类别和工号的制造费用,可按消耗定额或产品产量比例分配记入产品或劳务成本。
  辅助生产部门的制造费用应按其用途和发生地点,通过“制造费用”科目进行归集和分配。根据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需要,企业可按用途和发生地点开设明细账,按费用项目开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月终,应将归集的制造费用按合理标准分摊到各成本计算对象。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生产工时法、定额工时法、机器工时法、直接人工费用法等方法将制造费用分配记入各成本计算对象。
  辅助生产部门除大修作业、产品制造、设备制造外,其余作业一般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月终,应结出每个成本计算对象的总成本。对于大修作业、产品制造的成本对象,还应按月初在产品余额加本期生产费用减月末在产品余额,计算已完工产品实际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月终,财会部门应将各辅助生产部门之间互相提供的劳务、作业的费用进行“一次交互分配”。互相提供劳务、作业不多的,可不进行交互分配,所发生的费用,直接分配给辅助生产部门以外的受益单位。并根据已完成修理作业、完工产品、对内提供的其他作业以及对外修理的成本计算单,编制“辅助生产费用分配表”,据此分配辅助生产费用。
  辅助生产部门对本企业内部提供的作业和产品,应按受益对象直接或分配记入各有关营运业务成本。
  十三、营运间接费用的核算
  营运间接费用,是指企业营运过程中所发生的不能直接记入成本核算对象的各种间接费用,如实行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的船队费用、装卸队费用、自营港埠费用、船舶基地费用、船员管理中心费用等。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管理费用和企业辅助生产部门发生的制造费用不包括在内。
  企业应根据成本管理和核算的特点及费用发生的用途和性质设置“营运间接费用”明细分类账,并按费用项目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费用项目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为了便于企业进行成本分析,涉及到工资、职工福利费、燃润料、材料、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业务费、差旅费、仓库经费等费用,可单列项目反映。
  企业财会部门应根据有关记账凭证和费用汇总表,按照费用发生的先后,序时登记入账,归集“营运间接费用”。月终,按实际发生数进行分配,编制“营运间接费用分配表”,据此记入相关营运业务成本计算对象的明细分类账。
  营运间接费用应按受益对象的直接费用比例计算分摊,分别记入各受益对象的营运业务成本。计算公式为:
  营运间接费用分配率=应由相关营运业务成本负担的营运间接费用/各受益对象的直接费用总额 某受益对象成本应负担营运间接费用=该受益对象直接费用×营运间接费用分配率
  企业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营运间接费用的分配方法。
  应由其他业务成本负担的营运间接费用,可按各项业务直接成本的比例分摊到各其他业务成本。
  月终,企业应将发生的营运间接费用分摊完毕,不留余额。
  港口企业发生的营运间接费用,在“营运间接费用”科目按规定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设置明细账加以登记,有专业作业区的企业,还应按作业区分别设置明细账进行归集。
  企业所经营的各种业务、企业的辅助生产部门对外单位、本企业建设工程项目、福利部门提供产品和劳务,原则上都应负担营运间接费用。实务中,为简化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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