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铜仁出纳会计实务相关内容水运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三)总结如下:
  提供劳务所发生的辅助生产费用。
  二、本科目应分别设置“辅助船舶费用”和“辅助生产费用”明细科目。
  辅助船舶费用,是指企业所属辅助营运部门为营运生产服务的辅助船舶,包括由轮驳等部门集中管理的拖轮、驳船、浮吊、燃物料(淡水)供应船、交通船等发生的各项费用。辅助船舶费用应按单船(或船舶类型)设置三级明细科目,并按工资、职工福利费、燃料、润料、材料、折旧费、修理费、保险费、港口费、事故损失、税金、劳动保护费、其他等费用项目,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辅助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所属辅助生产部门为营运生产提供工业性产品和劳务(如制造工具、备件,修理车、船、装卸机械,供应水、电、气等)所发生的各种辅助生产费用。企业可按辅助生产部门、生产的产品和劳务等设置三级明细科目,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的辅助船舶费用和其他辅助生产部门发生的产品、劳务成本,能直接记入各项营运业务成本的,应直接记入有关业务成本;不能直接记入的,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记入各项营运业务成本。
  发生辅助营运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燃料”、“材料”、“银行存款”、“营运间接费用”等科目。月末,按照规定的分配标准由各项受益业务对象负担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主营业务成本——装卸支出”、“主营业务成本——堆存支出”、“主营业务成本——港务管理支出”、“其他业务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一般应无余额。若有余额,则反映从事工业性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部门期末尚未完工的产品成本。
  4109营运间接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所经营业务承担的不能直接记入有关营运业务成本的各种间接费用,如实行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的船队、码头作业区管理费用、装卸队费用、自营港埠费用、船员管理部门费用等。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管理费用和企业辅助生产部门发生的辅助营运费用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发生费用的不同部门设置明细科目,并分别按工资、职工福利费、燃润料、材料、低值易耗品、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业务费、差旅费等费用项目,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应于各项营运间接费用发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材料”、“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累计折旧”等科目。
  四、期末,将本期实际发生数在有关受益对象间进行分配。海洋运输企业借记“船舶共同费用——营运间接费用”,贷记本科目;内河运输企业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营运间接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港口企业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装卸支出(营运间接费用)”、“主营业务成本——堆存支出(营运间接费用)”、“主营业务成本——港务管理支出(营运间接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其他业务分配负担的营运间接费用,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4111船舶共同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从事海洋运输业务的企业发生的所有运输船舶共同受益,但不能分船直接负担,需经过分配由各船负担的费用。
  二、本科目应分别按工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船员服装费、船员差旅费、文体宣传费、单证资料费、通讯导航费、研究试验费、专有技术使用费、营运间接费用、其他等费用项目,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三、发生各项船舶共同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其他应付款”、“无形资产”、“现金”、“银行存款”、“预提费用”、“待摊费用”以及“营运间接费用”等科目。
  期末,应按规定的分配标准,分配于各运输船舶承担,借记“船舶固定费用——××轮”科目,贷记本科目。
  船舶共同费用分配,可以按各船的营运艘天、吨天比例或其它比例分配。
  四、本科目期末分配结转后应无余额。
  4113船舶维护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有封冻、枯水等非通航期的内河运输企业所发生的,应由通航期成本负担的船舶维护费用。企业在非通航期从事其他业务等所发生的费用,应记入“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船舶类型(或单船)设置明细科目,并按工资、职工福利费、燃料、材料、保卫费、破冰费、其他等费用项目,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三、发生船舶维护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燃料”、“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通航期按规定的方法分配时,根据规定的分配标准,据以计算通航期每月份应负担的船舶维护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发生的船舶维护费用与计划分配数相差较大时,应及时调整分配标准。
  企业在非通航期发生的船舶维护费用,航期前的费用视同“待摊费用”处理,航期后的费用视同“预提费用”处理。
  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全年的船舶维护费用实际发生数与分配数的差额,在本年度内调整有关运输业务成本,实际发生数大于分配数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发生数小于分配数的差额,用红字分录冲回。
  四、本科目年末应无余额。
  4115船舶固定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计算航次成本的海洋运输企业为保持船舶适航状态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船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润料费、物料费、保险费、修理费、折旧费、备品配件、车船使用税、租费等费用。
  海洋运输船舶的航次运行费用,发生时应直接记入“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科目,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单船设置明细科目,并分别按工资、职工福利费、润料、物料、折旧费、修理费、保险费、税金、船舶非营运期费用、船舶共同费用、其他等费用项目,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如果企业租入按合同需要负担船舶固定费用的船舶(如光租租入船舶),应视同自有船舶,设置明细科目。
  三、发生船舶固定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材料”、“银行存款”、“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累计折旧”、“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期末按照船舶共同费用分配表列明的各船舶(或船舶类型)分配负担的船舶共同费用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船舶共同费用”科目。
  期末,按照规定的分配标准和方法,分配由航次成本或出租业务负担的船舶固定费用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轮——××航次”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如果企业出租部分舱(箱)位,应按出租舱(箱)位占该船舱(箱)位总数的比例,计算舱(箱)位出租成本应负担的固定费用。年末未完航次也应按年度内实际营运天数分担当年固定费用。
  四、本科目期末分配结转后,应无余额。
  4117集装箱固定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自有或租入的集装箱及其底盘车在营运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费用。
  集装箱货物费(包括集装箱装卸、绑扎、拆箱、换装、整理等费用)应直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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