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扬州出纳会计实务相关内容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通知(八)总结如下:
  应按照其他限定用途资金的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应设置“其他限定用途资金备查簿”,按照具体项目详细登记其他限定用途资金收支情况,并在期末分析计算其他限定用途结转(余)金额。
  三、其他限定用途结转(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期末,按照“其他限定用途资金备查簿”分析计算的其他限定用途资金结转(余)金额,借记“本期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其他限定用途资金项目完成后,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将本项目结转(余)上缴、调剂至其他项目或补充事业基金等用途的,按照批准金额,借记本科目(本项目),贷记“银行存款”、本科目(其他项目)、“事业基金”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其他限定用途结转结余资金数额。
  308  结余分配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二、本科目应设置“待分配结余”、“提取专用基金”和“事业基金弥补亏损”一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提取专用基金”一级明细科目,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提取职工福利基金”、“提取奖励基金”、“提取其他专用基金”等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结余分配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年末,将“本期结余”科目余额扣除限定用途结转(余)后的金额结转入本科目时,借记“本期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待分配结余);将“本期结余”科目余额扣除限定用途结转(余)后发生的亏损结转入结余分配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本期结余”科目。
  (二)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等专用基金时,借记本科目(提取专用基金——提取职工福利基金、提取奖励基金等),贷记“专用基金”科目。
  (三)提取有关专用基金后,按照待分配结余贷方金额,借记本科目(待分配结余),按照提取专用基金借方金额,贷记本科目(提取专用基金)。
  (四)按照有关规定批准将提取专用基金后的待分配结余结转入事业基金时,借记本科目(待分配结余),贷记“事业基金”科目。
  (五)报经批准用事业基金弥补亏损时,按照批准金额,借记“事业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事业基金弥补亏损)。
  四、年末将待分配结余转入事业基金后,本科目应无余额。本科目年末有借方余额的,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累计未弥补亏损。
  四、收入类
  401  医疗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医疗服务活动中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
  二、本科目应按照“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设置一级明细科目。
  “门诊收入”一级明细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该一级明细科目下应按照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药品收入、卫材收入、一般诊疗费收入和其他门诊收入设置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住院收入”一级明细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该一级明细科目下应按照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药品收入、卫材收入、一般诊疗费收入和其他住院收入设置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上述“药品收入”二级明细科目下按照“西药”、“中成药”、“中草药”进行明细核算。
  三、医疗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账务处理。
  1.与门诊病人结算医疗款时,应向门诊病人收取的部分,按照门诊病人实际支付或应付未付的医疗款金额,借记“库存现金”、“应收医疗款——结算欠费”等科目,应由医疗保险机构负担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的应收医疗保险金额,借记“应收医疗款——应收医疗保险金”科目,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确定的门诊病人医疗款金额,贷记本科目(门诊收入)。
  2.与住院病人结算医疗款时,如住院病人应付医疗款金额大于其预交金额,按照预收住院病人医疗款金额,借记“预收医疗款”科目,按照实际补付或应付未付金额,借记“库存现金”、“应收医疗款——结算欠费”等科目,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的应由医疗保险机构负担的医疗保险金额,借记“应收医疗款——应收医疗保险金”科目,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确定的住院病人医疗款金额,贷记本科目(住院收入)。
  如住院病人应付医疗款金额小于其预交金额,按照预收住院病人医疗款金额,借记“预收医疗款”科目,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的应由医疗保险机构负担的医疗保险金额,借记“应收医疗款——应收医疗保险金”科目,按照退还给住院病人的金额,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确定的住院病人医疗款金额,贷记本科目(住院收入)。
  3.采用医疗保险总额预付且不需结算的,在实际收到医疗保险机构预付的医疗保险金时,按照预付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账务处理。
  1.与病人或(和)医疗保险机构结算医疗款时,不确认医疗收入,按照“待结算医疗款”科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在实际收到财政专户返还医疗款时,按照返还医疗款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本期结余,借记本科目,贷记“本期结余”科目。
  四、期末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402  财政补助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基本建设补助收入、设备购置补助收入、人员经费补助收入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等。
  二、本科目应按照“人员经费补助收入”、“公用经费补助收入”、“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基本建设补助收入”和“设备购置补助收入”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补助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对于财政直接支付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等,应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借记“医疗卫生支出”、“待摊支出”、“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对于为购建固定资产等由财政直接支付的资本性支出,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相关明细科目。
  年度终了,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应根据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与分月用款计划核对后记账,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
  年度终了,对于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其他方式下,实际收到财政拨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本期结余,借记本科目,贷记“本期结余”科目。
  四、本科目设置“财政基本支出备查簿”,详细登记使用“人员经费补助收入”和“公用经费补助收入”等支付基本支出情况,包括安排基本支出的日期、事由、金额等资料,并在期末分析计算本期基本支出补助结转。
  本科目设置“财政项目支出备查簿”,按照具体项目详细登记使用“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基本建设补助收入”和“设备购置补助收入
     
  扫一扫微信,学习实务技巧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财会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财会考试高清课程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