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吉林市会计实务重点相关内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业务(七)总结如下:
  取得的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不含用于自筹基建部分)或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所谓专业业务活动,是指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专业特点所从事或开展的主要业务活动,通俗地讲,也可以叫“主营业务”。例如,文化事业单位的演出活动、教育事业单位的教学活动、科学事业单位的科研活动、卫生事业单位的医疗保健活动、农业事业单位技术推广活动、水利事业单位的排灌和抗旱活动等。辅助活动是指与专业业务活动相关、直接为专业业务活动服务的单位行政管理活动、后勤服务活动及其他有关活动。通过开展上述活动取得的收入,如科研单位的科研收入、技术收入(包括技术转让收入、技术咨询收入、技术服务收入、技术培训收入、技术承包收入)、学术活动收入、科普活动收入、试制产品收入,均作为事业收入处理。
  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比如科研单位的产品(商品)销售收入、经营服务收入、工程承包收入、租赁收入、其他经营收入等。事业单位的经营收入,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特征:一是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而不是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二是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而不是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因此,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规模较大的,应当尽可能进行独立核算,执行财务制度,其上缴事业单位的纯收入,作为“附属单位缴款”处理。有些经营活动规模较小,不便或无法独立核算的,再纳入到经营收入中核算。
  从经营收入与事业收入的概念即可区分出经营收入和事业收入,区分的标准主要是看取得收入的业务活动性质,如果是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就是事业收入;如果是在专业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以外取得的收入就是经营收入。这个范围和内容的区别应当是十分明显的,绝大部分是能够划分清楚的,但对少部分事业收入与经营收入的性质和内容相互有交叉,难以准确划分清楚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定。
  21.如何划清经营收入与附属单位缴款收入的界限?
  经营收入是事业单位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展经营活动,或者某些经营性项目而获得的经济收入。所谓独立核算是指单位对其经济活动或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独立地、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例如,学校的校办企业,要单独设置财会机构或配备财会人员,单独设置账目,单独计算盈亏,属于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非独立核算是指单位从上级单位领取一定数额的物资、款项从事业务活动,不独立计算盈亏,把日常发生的经济业务资料,报给上级集中进行会计核算,称之为非独立核算。例如,学校的车队、食堂等后勤单位,财务上不独立核算,其对社会服务取得的收入及其支出,报给学校集中进行会计核算,属于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
  附属单位缴款收入是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附属单位补偿上级单位在事业支出中垫支的各种费用,应当相应冲减支出,不能作为缴款收入处理)。
  22.事业单位其他收入的内容及如何核算?
  其他收入是指事业单位除事业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及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种收入。如对外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外单位捐赠未限定用途的财物、其他单位对本单位的补助以及其他零星杂项收入等。
  为了核算其他收入,事业单位应设置“其他收入”(收入类)科目,贷方登记实际收到的收入数,借方登记收入退回数。平时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收到的其他收入的累计数。年终,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23.事业单位的销售税金如何核算?
  销售税金是指事业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
  为了核算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应负担的销售税金及附加,事业单位应设置“销售税金”(支出类)科目。
  计算应交税金时:
  借:销售税金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交纳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24.事业单位结余如何核算?
  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主要包括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
  (1)事业结余的核算。
  ①事业结余的核算内容。事业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除经营收支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
  事业结余=(财政补助收入十上级补助收入十附属单位缴款十事业收入十其他收入)一(拨出经费十事业支出十上缴上级支出十非经营业务负担的销售税金十对附属单位补助)
  ②主要账务处理。事业单位应设置“事业结余”科目,核算事业结余及结转情况。年度终了转账后,该科目应无余额。会计期末,应将除经营收支类、专款收支类和结转自筹基建以外的收支类科目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年度终了,将“事业结余”科目余额转入“结余分配”科目。
  (2)经营结余的核算。
  ①经营结余的核算内容。经营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
  经营经余=经营收入-(经营支出+经营业务负担的销售税金)
  ②主要账务处理。事业单位应设置“经营结余”科目,核算经营结余的实现及结转情况。但如为亏损,则不结转。会计期末,应将经营收支、经营业务负担的销售税金转入“经营结转”科目。年度终了,将“经营结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结余分配”科目,但如果“经营结余’科目有借方余额,则不结转。
  25.事业单位结余分配如何核算?
  (l)结余分配的核算内容。事业单位当年实现的结转,按规定可进行分配。结余分配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有所得税缴纳业务的单位计算应交所得税;二是按规定提取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进行上述分配后,对于当年未分配结余,应全数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2)主要账务处理。事业单位应设置“结余分配”科目,核算当年结余分配情况。年终结账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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