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朝阳会计职称考试网上公布相关担保及担保诉讼审计问题探讨等内容总结如下:
近年来,担保、诉讼事项等表外负债这一“隐形杀手”已给上市公司带来深重灾难。随着互保范围的扩大,因互保带来的金融风险积聚。因此,及时、充分地披露担保事项对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及金融监管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担保、诉讼等或有事项引发的财务灾难往往有其共同的特点:金额巨大,隐蔽性强,爆发前无明显征兆,发生担保、诉讼等或有事项的公司一般是:无担保、诉讼等或有事项内部控制制度、或内部控制制度薄弱;发生的担保事项多为实际控制人的财务安排;担保具有关联性、对等性、地域性、行业性、隐匿性;发生担保后缺乏对被担保单位的财务监控和反担保等自我保护的措施;一旦被担保单位财务状态恶化,缺乏应对措施,担保单位的财务风险凸现。因此在审计担保、诉讼等或有事项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充当“探雷器”的角色,要求公司对已经埋下的担保“地雷”插上警示的标签——在或有事项中及时、充分的披露。一般来看,担保事项审计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审计计划阶段
对担保、诉讼事项等或有事项的检查,在审计计划阶段要注意预见性和规范性。所谓预见性,就是在计划阶段通过对公司的初步调查了解,以及对行业信息的收集与公司相关的媒体评论等资料的占有,对公司可能发生的担保、诉讼进行预计以便予以特别的关注。一般陷入经营困境的公司、发生重大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的公司、控股股东或公司经营规模急剧扩大的公司,集团结构复杂且控股股东经营不正常的公司以及家族或类家族企业之间容易发生担保事项。所谓规划性,就是在审计计划阶段对应检查的重点领域和需扩展的审计程序予以规划,并安排适当的审计力量以达到预期的审计目标
二、现场实施阶段
1.应询问公司有无担保、涉诉事项处理及披露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及该制度的执行情况。比如,可查阅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项规则,明确担保、诉讼事项处理的授权范围和批准程序;查阅董事会会议纪录(原始记录)和公司管理层会议记录,发现有关担保、诉讼事项的讨论要高度关注并追踪到底;向管理当局发出或有事项调查问卷,并请管理当局声明无应披露未坡露的或有事项;查阅印鉴的管理制度,检查印鉴使用登记簿并对印鉴使用进行完整性检查。
2.对银行存款余额的审计,应关注余额巨大的账户性质,金额较大的定期存单,应仔细检查存单原件。向银行询证时应询问银行存款余额有无被冻结等限制情况,一旦发现有冻结情况应扩展审计程序查明冻结原因。
3.在检查往来账项时,与关联方单位存在非正常经营业务且有巨额资金往来应予关注。这些无实质交易且缺乏商业理由的大额资金往来,往往是集团公司或关联公司陷入财务困难的征兆,也是在财务报表内看的见的“黑手”,此时应特别关注另一只看不见的“黑手”。
4.在进行存货及固定资产监督盘点过程中,会计师应现场观察各项资产有无被冻结的情况,各项长期资产检查过程中应注意核对土地及房产权属证明的原件,检查有无登记抵押的记录,并把到土地及房产管理部门去查询质押情况应作为一项重要的审计扩展程序。
5.在审计长期股权投资时,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公司所持股份有否被质押或冻结的情况。若公司已经用所持股份为其他公司提供保证、或因诉讼被法院冻结,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登记,故此项查询工作可以为进一步审计担保、诉讼事项提供指引。此外,因或有事项准则在所有企业实施,会计师在审计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尽可能收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业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查阅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或事项的披露及长、短期借款披露的信息。建议今后要求所有公司在长、短期借款的信息披露中,履行更为详尽的信息披露义务:
除按借款条件(信用借款、抵押借款、保证借款、质押借款等)分项列示长、短期借款金额外,还应列示抵押借款、质押借款、保证借款的借款期限、抵押物品、质押权利以及保证人等信息以达到双向披露、相互印证的目的,为投资人、债权人提供更为详细的财务状况信息。
6.在检查长、短期借款时,应查明贷款卡所记录的信息,并对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公司函证其有无对等担保。因为除本公司提供担保的是关联公司外,担保公司一般不会提供无任何附加条件的保证合同,通常会获得对等条件的合同或取得因保证承担风险的收益。
7.在审计损益类项目时,应关注那些无明确项目且明显缺乏商业理由的收入以及支付给律师的费用和未获得服务的其他咨询费用。这些收入、费用或许包含了担保、诉讼的线索,审计时应保持必要的注意和警惕。
8.向为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发函询证,律师询证函对或有事项的查询有重要意义,特别是涉诉事项。常年法律顾问一般是涉诉案件的代理者,熟知委托公司的重大法律事项和诉讼进展情况,通过应诉了解原告掌握的证据和诉讼请求,能够较为合理的预计公司因涉诉可能发生的或有损失。因此,是检查或有事项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审计程序。
三、审计报告阶段
出具制度报告时,应检查在审计过程中的存在疑虑是否已经消除,扩展的审计程序是否受到被审计单位的限制,支持发表审计意见的证据已经收集充分,应披露的信息被审计单位是否接受并以此发表审计意见。
总之,由于因担保(特别是违规担保)引发的诉讼等或有事项具有金额巨大、爆发突然、对担保单位生产经营影响重大等特点,会计师在整个审计过程中都应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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