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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末,企业计算出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账户,贷记“存货跌价准备”账户;如果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按恢复增加的数额,借记“存货跌价准备”账户,贷记“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账户。
  但是,当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其冲减的跌价准备金额,应以本账户的余额冲减至零为限。
  例:某企业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进行存货的价值的核算,并运用“备抵法”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该企业1998年年末存货的账面成本为200000元,预计可变现净值为180000元。1999年年末存货的预计可变现净值为170000元。2000年年末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190000元。2001年末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210000元。请采用备低法进行账务处理。
  具体处理如下:
  (1)1998年年末,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20000元。
  借:存货跌价损失     20000
  贷:存货跌价准备  20000
  (2)1999年年末,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10000元。
  借:存货跌价损失     10000
  贷:存货跌价准备  10000
  (3)2000年年末,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有所恢复,则应冲减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20000元。
  借:存货跌价准备     20000
  贷:存货跌价损失   20000
  (4)2001年年末,存货的可变现价值进一步恢复,则应冲减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10000元(以以前已入账的减少数为限度)。
  借:存货跌价准备     10000
  贷:存货跌价损失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