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租税协议于8月25日完成签署,待立院核备后隔年生效,成为台商关注重点。财政部国际财政司司长宋秀玲昨(30)日指出,协议中多项措施可降低台金融业者税务或投资成本。除避免重复课税问题外,台湾税率优于大陆,预计协议生效后,将可为台商创造更多机会。
为协助台湾金融业者因应两岸租税协议后的影响,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与金融总会昨日举办两岸租税协议对金融业影响研讨会。宋秀玲说,对设籍免税天堂国的公司加强移转订价查核已成国际趋势,金融业未来申请适用两岸租税协议,可将税收回流国库,企业也能因此减轻税务负担,并增加股东可扣抵税额,创造三赢局面。
此外,一旦不符合租税协议课税时,可透过双方税务机关相互协议解决争议,对台湾金融业者等于多一道保护权益的管道。
金融总会理事长李述德表示,两岸租税协定签订除适用于在大陆工作的台商外,对金融业影响也相当广泛,不管是重复课税、资讯交换等问题,藉由两岸租税协定的签订得以有解套,使台湾金融业者的各项服务能够发挥*5效益。
针对近年来台湾金融从业人员于中国大陆从事金融业务的现况,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法律服务副营运长吴伟臺提醒,应注意是否构成「服务常设机构」。
此外,台籍员工在中国大陆提供业务服务时,其个人薪酬在两岸租税协议的规范下,徵管权已有明确定义与划分,台湾金融机构于事前规画时应可多加注意,从业人员于个人税申报时亦可受惠于两岸租税协定而减轻其所得税负。
吴伟臺表示,当两岸税务机关对于关系企业交易的利润分配有异议时,由于两岸租税协议是以「适当调整」利润,与台湾现有移转订价规范中「相对应调整」机制有所不同,台湾金融机构应特别注意。而QFII及未来RQFII引发的相关税务议题,也应可适用两岸租税协议。他也建议金融业者重新检视两岸交易架构及相关风险,尽早思考未来因应对策。
另外,资诚上海金融服务业税务及商务谘询部黄文辉合伙人提醒台湾金融业者未来在申请适用两岸租税协议时,应将必要文件备妥,以利中国大陆税局审查时提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