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获得“拟录取资格”的前提条件为:
1.面试成绩合格;
2.“常规复试”中的专业课笔试、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及外语应用能力笔试成绩均合格。学校将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参加“提前面试”和“常规复试”的考生按各自的招生计划进行分类录取。必要时将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二)拟录取资格
1.参加“提前面试”并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或通过递补资格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且全国联考分数达到国家A线的考生,若参加“常规复试”中的笔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即可获得“拟录取资格”;
2.对未报名参与“提前面试”的考生、“提前面试”不合格或未通过递补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的考生,其联考成绩达到学院分数线并参与“常规复试”的笔试和面试环节,我校将根据2023年MPA“常规复试”计划招生人数,按照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依序确定拟录取资格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三)所有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均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不予录取:
1.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政审均合格;
2.无其他不符合国家或中山大学相关录取政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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