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科目《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试大纲已经公布了,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有哪些内容吧!
湖南师大法学院2026年复试科目大纲
  一、考试内容及要点
  第一编环境法总论
  一、环境保护法概述
  (一)环境与环境问题
  掌握法学意义上环境的概念,理解环境问题的种类。
  (二)环境保护法概念
  掌握环境保护法的概念,理解环境保护法的特征。
  (三)环境保护法的任务、目的和作用
  掌握环境保护法的任务、目的。
  (四)环境保护法的体系
  掌握我国环境保护法的体系的概念,并能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分析我国环境保护法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及提出完善建议。
  (五)环境监督管理体制
  掌握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的概念、特征,掌握我国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的现状,并运用法理知识分析我国环境监督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及提出完善建议。
  二、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一)环境保护法基本原则概述
  掌握环境保护法基本原则概念、特征。
  (二)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原则
  掌握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原则的概念及其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能结合实际分析如何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互矛盾的问题。
  (三)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
  掌握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的含义,结合实际分析如何将该原则贯彻落实。
  (四)损害担责原则
  掌握损害担责原则的含义,以及能结合实际分析如何将该原则贯彻落实。
  (五)公众参与原则
  掌握公众参与原则含义及其重要意义,理解公众参与的贯彻落实,尤其是在《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体现。
  三、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
  重点掌握环境保护法基本制度的概念和意义;掌握环境保护规划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区域限批制度、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公益诉讼制度等的概念和主要内容。
  四、环境标准与环境监测
  (一)环境标准
  掌握环境标准的概念,掌握我国现行的环境标准体系。
  (二)环境监测
  了解环境监测概念,了解环境监测制度的主要内容。
  五、行政责任
  (一)环境行政责任概述
  掌握环境行政责任概念及其特征,了解环境行政制裁的概念
  (二)环境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掌握环境行政责任构成要件的含义,掌握环境行政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并能分析实际问题。
  (三)环境行政责任的具体形态
  掌握行政处罚的概念、特征,理解行政处罚程序。了解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的区别。
  六、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一)环境保护民事责任
  掌握环境保护民事责任的概念,环境保护民事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环境污染民事责任中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并能运用上述基础知识分析实际问题。了解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掌握追究民事责任的程序。
  (二)环境保护刑事责任
  掌握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了解我国现行刑法对环境犯罪的具体规定,尤其是刑法修正案八对环境犯罪的修改及其意义。
  第二编污染防治法
  一、环境污染防治法概述
  掌握环境污染的概念及其特征,了解环境污染防治的法律制度。
  二、防治大气污染的法律规定
  了解我国大气污染问题,掌握我国防治大气污染的监督管理制度。
  三、防治水污染的法律规定
  了解我国水污染问题,掌握我国水污染防治法律的原则、制度。
  四、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法律规定
  了解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问题,掌握环境噪声污染的概念及其特征,理解我国环境噪声防治法律的管理制度。
  五、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法律规定
  掌握固体废物的概念及其特征,掌握我国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原则。
  第三编自然资源保护法
  一、自然资源保护法概述
  掌握自然资源的概念及其特征,理解自然资源保护法的原则、制度。
  二、保护土地资源的法律规定
  掌握《土地管理法》中土地的概念。掌握我国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规定,耕地保护的规定。
  三、保护水的法律规定
  了解水的概念和保护水的意义。掌握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的规定,了解我国水资源保护的规定。
  四、保护森林的法律规定
  了解森林的概念及保护森林的意义,掌握我国《森林法》中森林保护的主要内容。
  五、保护特殊自然区域的法律规定
  了解自然保护地的概念及意义,掌握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