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考试即将开始。中央财经大学2022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还未发布,这里为大家整理了中央财经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的内容,供大家参考。相关考研调剂问题,也可咨询研招网考研老师,高顿考研老师竭诚为大家服务。
中央财经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
为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招考委〔2021〕3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1〕4号)等文件要求,以及“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视频会议”“2021年北京市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议”和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2021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规范管理,积极稳妥做好我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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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硕士复试组织管理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下设研究生招生统筹协调办公室和研究生招生监察办公室。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方针、
政策与规定,制定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2.统筹分配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确定复试比例,划定复试分数线。
3.组织召开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视频会议,负责复试领导组织、专家遴选、参与人员培训、考生资格审查、复试实施与成绩评定、录取和突发事件处理等相关工作;负责视频软件与工作纪律培训,指导各学院建立健全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二)学院(研究院、中心,下同)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组和资格审查工作组。组长由本院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并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工作组成员由学院纪委书记、相关专业的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等组成,且复试专家不少于5人,
其中负责外语听说测试的成员不少于2人,同时须配备一名在职在岗的研究生管理人员或教师作为复试秘书。资格审查工作组成员由学院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和教师构成,不少于3人。平台大类联合招生专业复试录取工作由牵头学院统筹负责,其他学院协同完成。
复试考生较多的专业或专业较多的学院可成立若干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长和成员由本学院复试工作组确定(成员资格和人数要求同复试工作组)。
1.复试工作组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1)统一领导和布置本学院复试工作,准确执行上级政策要求,有序组织复试工作。
(2)按照学校要求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规范执行。
(3)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其进行有关复试政策与录取原则、复试操作规范、纪律等方面的培训,规范其工作行为。
(4)制定学术型硕士(以下简称学硕)和专业学位硕士(以下简称专硕)的专业面试考核指标体系,并据此建立题库;负责组织建立外语听说测试题库。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试题的难易程度、考试要求和成绩评定标准要明确、统一,以保证整个考试过程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
(5)负责组织与实施复试,对复试各环节(除资格审查外)录音录像,并现场填写复试记录,现场独立评出考生的各项复试成绩。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按规定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6)负责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以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专硕考生政治理论加试工作。
(7)负责填报考生各项复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以及政治理论加试成绩。
2.资格审查工作组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1)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要求考生通过网络途径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或扫描版),原件待疫情解除后或入学时核查。按《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下简称《招生章程》)中的报考条件严格执行资格审查并于面试前完
成,填写《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表》,特别要核查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初试准考证、毕业证书(本科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完成人像比对。如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资格审查材料,须由相应材料提供方出具相关证明,待疫情解除后或入学时核查。对于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者,不准予复试。
(2)负责建立考生个人复试档案,包括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和各项复试考试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备核查和存档。
(3)复试时间安排和复试方式
复试时间拟安排在3月27日-4月11日(清明假期不安排)。以网络远程进行。
二、硕士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复试基本要求
1.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我校结合生源考试情况、培养要求和招生计划安排等,划定复试分数线,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
单科分数线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简称骨干计划)不设单科线外,其他计划均执行国家单科线。
我校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进行复试,复试比例如下:普通计划学硕120%左右,会计学院会计专硕650%左右、审计专硕200%左右,粤港澳大湾区会计专硕200%左右,其他专硕130%左右;专项计划复试总比例不超过150%。
2.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即报考条件相同、考试科目相同、分数线和录取标准相同,
实行相同的组织管理机制和工作流程。
3.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通过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及体检等环节(推免生因已经通过上述程序,不再重复进行)。
4.参加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提前批面试并获得相应资格的考生,还需按本办法进行体检和政治理论加试。其他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考生除另有说明外,均适用于本办法。
5.根据我校上线生源总体情况,本年度我校不接收任何调剂复试考生。未进入复试或复试未被录取并符合教育部规定调剂基本条件的考生可查阅“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调剂信息,按要求自行申请和办理调剂事宜。
(二)复试内容和计分办法
1.复试内容与计分方式
复试包括资格审查、专业素质评定、专业潜质面试、外语听说测试。此外,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专硕考生还需加试政治理论。专业潜质面试、外语听说测试和加试均采用网络远程测试方式。专业笔试组织方式经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自行选择限时写作小论文、选定题目PPT制作展示(含音频)等考核方式或自定考核方式。
(1)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资格审查工作组完成,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材料)进行审核,以两级计分法即合格和不合格计。
(2)专业素质评定由学院复试工作组根据考生提供的《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素质评定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价,包括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复试之前相关实习及工作情况、发表论文和参加课题研究等情况的考核。专业素质评定采取记分法打分。
(3)专业潜质面试由学院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面试须区分学硕考生和专硕考生。面试内容须涵盖但不限于《招生章程》高顿布的专业课复试笔试科目内容。专业潜质面试采取记分法打分。针对学硕考生,专业潜质面试包含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术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三个考核项。针对专硕考生,专业潜质面试包含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实践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职业兴趣和素养三个考核项。
学院需区分不同招生类型,根据上述所列考核项目,结合专业特点及培养要求,制定本学院专业潜质面试考核指标体系,拟定各部分的评分占比,细化各考核项的具体维度,并就各维度明确不同分数段的评分标准及依据。学院复试工作组需提前建立面试题库,题目设计应充分考虑本学院专业潜质面试考核指标体系,命题类型及内容需全面考核考生专业潜质的各个维度。每位考生专业潜质面试时间不少于25分钟。
(4)外语听说测试由学院复试工作组组织,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本项测试采取测试教师与考生问答或对话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外语听说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外语听说测试采取记分法打分。
(5)加试由学院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同等学力加试考核内容不得与初试相同。加试方式参照专业笔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60分钟,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和政治理论加试成绩均以合格、不合格计。得分高于或等于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复试成绩计分办法
复试总分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复试总分=专业素质评定成绩+专业潜质面试成绩×0.8+外语听说测试成绩。专业素质评定成绩满分为10分,专业潜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外语听说测试成绩满分为10分,上述三项每位专家评定的最小得分单位均为0.1分,加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复试总分保留2位小数。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可增加复试内容考核项,调整成绩计分办法。
(三)复试组织
1.网络远程复试分工与前期准备
网络远程复试由学校统筹协调,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教务处负责协调复试教室,智慧校园建设中心协同做好面试教室的视频监控与网络保障,视频复试系统搭建与考生视频录制,确保培训各学院复试秘书熟练掌握视频复试软件与视频录制软件的使用方法,校医院负责复试场所的疫情防控与相关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障。学院负责复试的具体实施,特别是视频复试软件与视频录制软件的正确使用。学院可以选择腾讯会议、钉钉、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中国移动云视讯等系统开展复试,但同一个专业只可使用一个系统。
考生于资格审查前自行上报符合我校面试要求的场所,并与学校签订诚信告知书,确保面试环境安全且无测试信息泄露的隐患。具体场所配置要求:单独可封闭的房间,室内无与复试相关的一切材料和电子资料,无可传递与复试相关的一切材料和电子资料的设备,除考生外无其他人员;考生须配置2个视频设备,实现双机位,优先推荐带高清摄像头的手机,用于面试视频传输和场所监控,两设备相对而设,确保考生处于360度无死角状态,视频设备须联网,可实时无延迟地向我校面试设备传输清晰视频音频;网络环境可配置稳定高速的无线网(WIFI),也可使用手机等移动通讯设备,如使用移动通讯设备,须杜绝复试期间电话打入等外界干扰中断面试。考生须根据上述要求准备复试硬件设备,安装相关软件,并提前进行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对接测试。如有问题,及时联系学院。
2.复试
考生持身份证件按照学院指定的时间参加复试。学院通过系统人脸识别技术再次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如无法实现系统人脸识别,学院须要求考生不佩戴口罩,正脸面向视频采集设备,以便学院完成照片比对。
复试期间考生须确保房间内无杂音,保持头肩部和双手均呈现在复试视频画面中,且不得遮挡双耳,不得低头,不得左顾右盼。考生必须使用真实视频背景,不得使用虚拟背景,不得使用美颜设备。考生必须使用原音,不得使用变声设备。复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查阅资料,不得接受他人或有组织的舞弊帮助。复试过程中如复试中断,应及时联系学院。
(四)录取工作
1.总成绩计算办法
研究生院对考生初试和复试总分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出考生总成绩。
学硕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65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0.9+复试总分×2。
税务、资产评估、金融、电子信息、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新闻与传播、艺术、保险、社会工作、应用心理、国际商务、翻译、应用统计、汉语国际教育专硕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65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0.9+复试总分×2。
会计、审计专硕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65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1.5+复试总分×2。
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总成绩计分办法按照本院制定并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相关专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同等学力考生和会计、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硕考生在进行总成绩计算时,还须乘以加试权重。同等学力加试和政治理论加试任何一门成绩不合格的,加试权重为0,全部合格的加试权重为1。
2.录取原则
(1)按照各招生学院(除金融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经济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法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术型专业、政府管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社会与心理学院所有社会学类学术型专业、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统计与数学学院所有经济类学术型专业,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和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所有专业外,以下简称大类招生项目)的招生专业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经济学院大类招生项目所有复试考生按总成绩排序,在各专业招生计划的总和范围内统一录取。专业的选择实行分数高者优先选择的原则,由考生依照分数高低并按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依次选择,直至各专业录满为止。总成绩相同的考生,选择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者优先。其他学院大类招生项目录取原则同经济学院。
(2)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包含普通计划和思政课教师后备人才专项计划。思政课教师后备人才专项计划从同一专业普通计划复试考生中调整计划类型录取。该专业的普通计划分数线基于两类计划的总招生名额按照复试比例划定。同一专业复试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序,在总招生名额内统一录取。计划的选择实行分数高者优先选择的原则,由考生依照总成绩高低并按各类计划的招生名额依次选择,直至各类计划录满为止。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初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如初试成绩亦相同,初试业务课二成绩高者优先。
(3)复试总分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含专项计划),不予录取。
(4)根据《招生章程》和复试资格审查要求,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和复试材料者,不予录取。
(5)我校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由校医院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考生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者,不予录取。
(6)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高等学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达到报考条件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5分(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或10分(报考其他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考生在复试前须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参加相关项目的证明材料,并已在教育部“可享受报考2021年硕士研究生加分名单”中,否则不予加分。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民教处(高教处)审查通过的在职或非在职《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在职考生还需经所在单位审批同意)。拟录取的该类考生还需签署并提交与报考类别相对应的在职或非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
(8)“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的拟录取考生需签署并提交《对口支援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否则不予录取。
(10)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录取资格无效。
(11)凡自愿调剂至其他招生单位并在研招网确认接受其拟录取(待录取)的具有我校复试资格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我校复试录取资格,我校不再录取。
(12)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至开学报到办理学籍期间均不得修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身份信息。因上述事项影响录取、报到及毕业等,责任由考生自负。
(13)因特殊原因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6月30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审查属实者予以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占2021年的招生指标。
(五)公示和监督渠道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成绩查询、复试查询、拟录取查询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s.cufe.edu.cn)高顿布,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邮箱为:yzb2020 cufe.edu.cn,传真为:010-62288895,我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62289024,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456。
(六)其他说明
1.学院须严格按照国家复试录取政策与学校规定组织复试录取工作,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复试专家的政策培训与廉洁教育。对有违反政策规定行为的学院,将酌情扣减下一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考生报考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对有违反政策规定行为的复试参与人员,将依照党纪国法和学校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我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或注销学籍,记入教育部《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组织开展新生复查。如新生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或注销学籍。
4.港澳台硕士生招生原则上参照上述复试及录取办法执行。
5.本方案公布后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6.本办法节选自《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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