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职能
  (一)收入分配的目标
  收入分配的目标是实现公平分配。
  公平包括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两个层次。经济公平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强调的是要素投入与要素收入相对称,它是在平等竞争的条件下由等价交换来实现的。而社会公平通常是指收入差距维持在现阶段各阶层居民所能接受的范围内。
  (二)收入分配职能的主要内容
  1、财政调节企业的利润水平
  主要是通过包括税收、财政补贴等手段在内的各种财政手段的调节。
  2、调节居民的个人收入水平
  一是通过税收进行调节,如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税而缩小个人收入之间的差距,通过征收财产税、遗产税、赠与税而调节个人财产分布等等。
  二是通过转移支付,如社会保障支出、救济支出、补贴等,以维持居民最低的生活水平和福利水平。
  经济稳定职能
  (一)经济稳定的含义
  1.充分就业
  充分就业是指有工作能力且愿意工作的劳动者能够找到工作做。在各种所有制、各行各业的劳动,均属就业范畴。这里的"充分"就业,并不意味着就业人口全部都就业了,而是指就业率(已就业人口占全部应就业人口的比率)达到了某一社会认可的比率,比如95%、97%等等。
  2.物价稳定
  物价稳定是指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只要物价上涨的幅度是在社会可容忍的范围内,比如年上涨率在3% -5%,即可视为物价水平稳定。
  3.国际收支平衡
  国际收支平衡是指一国在进行国际经济交往时,其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收支合计大体保持平衡。
  经济稳定,是在经济适度增长中的稳定,即动态稳定,而不是静态稳定。因此,经济稳定包含有经济增长的内容,就是指要保持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的发展。
  (二)经济稳定职能的主要内容
  要实现经济的稳定增长,关键是做到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平衡,包括总量平衡和结构平衡。财政在这两个方面都能发挥重要作用。关于结构平衡,实际上是个资源配置问题,前面已进行了分析,这里着重对财政在调节社会供求总量平衡方面的手段加以分析。
  1.通过财政预算进行调节
  这主要是通过作为财政收支计划的国家预算来进行的。
  (1)当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时,可以通过实行国家预算收入大于支出的结余政策进行调节;
  (2)当社会总供给大于社会总需求时,可以通过实行国家预算支出大于收入的赤字政策进行调节
  (3)当社会供求总量平衡时,国家预算应通过实行收支平衡的中性政策与之相平衡。
  2.通过制度性安排,发挥财政"内在稳定器"的作用
  (1)在收入方面,主要是实行累进所得税制。
  (2)在财政支出方面,主要体现在转移性支出(社会保障、补贴、救济和福利支出等)的安排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