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请把目光转移至高顿网校哦,2014年9月经济师《初级基础》科目民法通则:代理人不履行职责的法律后果的讲义赠送给大家啦。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代理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
  (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如果你想成功,那么请记住:遗产为零、诚实*9、学习第二、礼貌第三、刻苦第四、精明第五。——高顿网校生活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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