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展示的文章则是经济师《中级工商》第八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慢慢累积所有知识点。  (一) 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
 
  1. 消费者的概念――掌握
  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公民个人和单位。
  消费性质 消费方式 客体 主体
  消费者不仅包括为生活需要而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人,还包括所有使用商品的人和接受服务的人,如家庭成员、亲戚朋友等。
  其中注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虽然不属于消费者范畴,但可参照本法执行。
 
  2. 消费者权益的概念――掌握
  消费者权益指消费者权利和由此决定的利益的结合。
 
  3.消费者权利的内容――掌握
  拥有九项权利:安全(人身和财产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注意赔偿的方式和范围)、结社权、获得知识权(有关消费态度、商品服务、市场的基本知识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获得尊重权、监督权。
  其中,注意知情权和获得知识权的区别:前者主要指对商品本身信息的知晓,后者则指有关消费态度、法律政策和发生争议时可采取的解决途径等方面的知识。
 
  4.经营者义务――熟悉
  包括以下十个方面:
  1).履行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的义务;
  2).接受消费者监督;
  3).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
  4).提供商品和服务真实信息;
  5).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
  6).出具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
  7).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
  8).履行“三包”或其他责任的义务
  9).履行不得以格式合同等方式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的义务。格式合同也称标准化合同,指经营者为与消费者订立合同而单方拟订的合同条款。
  10).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
  攀登科学文化的高峰,就要冲破不利条件限制,利用生活所提供的有利条件,并去创造新的条件。——高顿网校名人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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