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的小编在这里给奋斗在战场上的你作揖鞠躬了,经济师2014备考必备要点——损失补偿原则是什么呢,献给亲们了。  一、 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
  主要适用于财产保险,有损失有补偿,损失多少补多少;
 
  二、 损失补偿的范围和方式:
  范围:主要包括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合理费用(施救和诉讼)和其他费用(检验、估价、出售等)。
  方式:赔付、修理、更换和重置。
 
  三、 损失补偿的派生原则:
  1. 代位原则
  构成要件:
  ? 损害是第三者引起的;
  ? 被保险人必须对第三者提出赔偿请求;
  ? 保险人已经赔付;
  ? 代位求偿权的构成不以被保险人的全部损失得到赔偿为构成要件;
  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求偿权时,被保险人应提供必要的文件或者其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对被保险人过错的惩罚:事前不赔偿,事后无效。
  2. 物上代位 实际全损或者委付(推定全损)
  3. 重复保险的分摊原则;各保险人按照所承保保额占总保额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高顿网校之淳淳教诲:我以为小鸟飞不过沧海,是以为小鸟没有飞过沧海的勇气,十年以后我才发现,不是小鸟飞不过去,而是沧海的那一头,早已没有了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