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郑重承诺:经济师《中级专业保险》2014之保险市场——四,资料是官方有效的,敬请放心阅读。
  163. 保险监管的含义: 狭义的监管是政府通过法律和行政手段对保险企业、保险经营活动和保险市场进行监督和管理。广义保险监管是指在一个国家范围内为达到一定的目标,从政府、社会、保险行业各个层次上对保险企业、保险经营活动及保险市场进行监督和管理。
 
  164. 保险监管的目标:
  a) 保证保险人的偿付能力;
  b) 保证保险交易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c) 保证保险经营的效率性;
 
  165. 有关保险监管的理论:公众利益、私人利益、政治理论。
 
  166. 保险监管体系:政府监管、保险行业自律和保险信用评级。
 
  167. 保险行业自律:与政府保险监管机关相比,保险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是有限的:因为
  a) 政府监管具有法律的强制性,而保险行业自律只能出于保险同行的自愿而无法达到强制效果。
  b) 政府保险监管机关的管理范围涵盖整个保险市场,而保险自律之涉及一小部分。
 
  168. 保险监管方式:公示方式,准则方式,实体方式。现在已经被世界许多国家所采用。
 
  169. 偿付能力、市场行为监管、公司治理监管,三大支柱监管保险偿付能力监管是保险监管的核心
  1.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定义。
  2.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意义。
  3.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与一般企业偿付能力监管的区别。
  高顿网校之经典总结:责任心就是做任何事所需的一种平常而力求完美的心态。——龚靖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