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副高级经济师,必须满足以下核心条件:

山东副高级经济师评审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考试合格证明必须参加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60分及以上且成绩在5年有效期内。
继续教育要求需提供近5年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年限不足的按实际年限计算,要求每年完成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学历与资历要求,满足其一即可:

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
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
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
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相关工作满10年。
注意:技工院校毕业生可按相应学历层次申报。

2025年山东副高级经济师评审政策有哪些重要变化?

评审政策持续优化,考生需注意以下核心调整:

取消硬性论文指标,评审不再强制要求发表论文,重点转向考核实际工作业绩、技术创新能力和项目贡献价值,放宽了职称阶梯限制,具备硕士学位且工作满7年,或全日制本科学历工作满10年者,可跨级申报无需中级职称,外语与计算机考试取消,相关证书不再作为必要条件,仅纳入评审参考范畴。

高级经济师业绩评审专业理论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编写或修订公开出版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著作(2万字以上)
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
完成省部级或地市级课题研究
获得省部级奖项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评审流程与关键时间安排
高级经济师评审流程包括申报、审查、评议、公示等环节,考生需严格按时提交材料:
考生需登录“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年限证明等,抽查人员需上传审核材料至指定系统,逾期未复审视为放弃资格,评委会组织答辩或考核,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