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考试和职称评定对继续教育课时的规定相对严格,要求申报人员必须完成规定的学时要求,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因此,建议申报人员尽早规划并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活动,以确保顺利通过职称评定。
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定继续教育要求
  一、浙江省高级经济师继续教育课时要求
  总体要求:浙江省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需要重点提供近五年的继续教育学习情况,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
  学时分类:
  一般公需科目:由人力社保部门明确学习课件,内容涵盖政治法律、政策规划、职业素养、科技创新等,这部分学时一般不少于18学时。
  行业公需科目: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人力社保部门明确学习课件,内容主要包括行业的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发展规划等,这部分学时也会计入总学时中。
  专业科目: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继续教育管理细则,明确学习内容、途径以及学时数量、标准,这部分学时是继续教育的重点,要求不低于60学时。
  二、浙江省高级经济师继续教育途径
  浙江省高级经济师继续教育的途径多样,包括但不限于:
  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的专项知识考试、培训班、研修班或进修班学习。
  参加学术会议、讲座或访问专业学术活动。
  为完成论文论著或科研项目而进行专业研究活动。
  参加网络远程教育、移动端学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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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证明材料
  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的人员需要提交相关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以证明其完成了规定的学时要求。这些材料可能包括培训通知、课程表、结业证书、学习证明等,
  四、浙江省高级经济师继续教育注意事项
  继续教育学时越早完成越好,以便在职称评审时能够顺利提交相关材料。
  在浙江省个别地区,如宁波海曙区,对于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申报评审时实行继续教育学时附加分制,这可能会对申报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产生额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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