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副高级经济师的代评机构为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的高级评审委员会。申报人员需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积极配合评审委员会的工作,以确保评审顺利进行。
山东烟台副高级经济师代评机构
  一、山东烟台副高级经济师代评机构名称与职责
  机构名称:烟台市经济专业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
  职责:负责烟台市所属单位在经济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副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工作。
  二、山东烟台副高级经济师代评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5-6785123(该电话可能随时间发生变化,请以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山东烟台副高级经济师评审流程与要求
  申报条件: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
  具备相应的经济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以及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的要求。
  符合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副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的具体条件和要求。
  申报材料:
  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工作业绩、成果、获奖证书相关证明材料。
  个人工作总结和述职报告。
  评审流程:
  申报人员需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按时提交至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将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颁发相应的职称证书。
  四、山东烟台副高级经济师评审注意事项
  申报人员需确保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信息,将取消其评审资格。
  评审过程中,申报人员需积极配合评审委员会的工作,如需补充材料或参加面试等,需按时按要求完成。
  评审结果以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为准,如有异议,可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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