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高顿网校小编为您整理经济师考试2014《初级经济基础》第31章第5节,*4镌刻在脑子里。  第五节 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
  
  民事权利的概念 :
  
  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民事权利的分类:
  
  财产权与人身权;
  
  绝对权与相对权。
  
  我国法律规定的几种民事权利:
  
  民事义务:
  
  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权利人的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必要性。可以分为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
  
  民事责任的概念: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了民事违法行为,根据民法所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或者基于法律特别规定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的特征:
  
  (1)是因为违反民事义务而承担的法律后果。
  
  (2)主要是财产性责任。
  
  (3)范围与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相适应。
  
  民事责任的分类:
  
  (1)违约责任
  
  2014经济师《初级经济基础》知识点:第31章
  (2)侵权责任
  
  ①一般侵权责任
  
  构成要件: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主观过错。
  
  ②特殊侵权责任
  
  主要包括三种情形:因特定主体致人损害的责任;因特定活动致人损害的责任;因特定物件或物质因素致人损害的责任。
  高顿网校之谚语相赠:原来一个人的孤单不算孤单,想念一个早已离去的人,才是真的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