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考今年11月经济师的有没有?来高顿网校经济师频道冒泡哦。我们这里题库和网校啥都有!下面是经济师2014《初级经济基础》笔记之第31章第1节。  *9节 民法的概念与基本原则
  
  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1.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民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的对立面是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和恶意串通。
  
  3.公平原则。
  
  4.合法原则。
  
  5.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6.公序良俗原则。
  
  民事法律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即民法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主体: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内容: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等。
  
  3.民事法律事实,是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客观事实。
  
  包括事件和行为。行为包括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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