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初级财政税收》第7节城市维护建设税
 
  本章节的主题是:城市维护建设税
 
  内容如下: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三税税额之和,不包括滞纳金和罚款。城建税与“三税”同时征收,如果要免征或者减征“三税”,也要同时免征或者减征城建税。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适用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
  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三税”同样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
  1、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1%。
 
  高顿网校小编提醒您尽量早日复习,预祝你在2014年经济师考试的合格名单中榜上有名!
  考试励志名言:人的知识愈广,人的本身也愈臻完善。──高尔基
  以上经济师的考试*7大纲是由高顿网校小编[*{7}*]制作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