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2013年《中级保险》考试大纲(三)
 
  本章节主题的是:保险的基市原则
 
  本章节的考试内容为:
 
  (一)保险合同概述
  保险合同的概念、保险合同的基本分类及划分标准。
  (二)保险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保险合同订立的程序;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的联系与区别。
  (三)保险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保险合同基本条款的内容及含义;保险合同的各种形式。
  (四)保险合同的履行
  投保人和保险人如何履行保险合同;投保人对保险合同的履行主要是交付保险费的义务、维护保险标的安全的义务、通知义务、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施救义务、提供单证义务;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的履行主要有及时签发保险单、保险事故发生时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支付有关费用等义务;保险索赔与理赔的程序以及索赔期限。
  (五)保险合同的变更和权利义务终止
  保险合同变更的程序与后果,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解除的程序与后果;保险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保险合同解除权在当事人之间合理配置的立法原则、保险合同解除权的类型、保险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情形和保险合同终止的其他原因。
  (六)无效、效力未定和可变更或撤销的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生效要件,无效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无效保险合同的种类及其处理;可变更或撤销的保险合同以及效力未定的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种类及其处理。
 
  本章节的考试目的为: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保险合同的概念、种类,保险合同订立的程序,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的联系与区别,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及含义,保险合同的形式,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合同变更与终止,无效、效力未定和可变更或撤销的保险合同的概念、种类和处理等知识,以及实际运用能力。
 
  高顿网校小编祝愿所有参加2014年经济师的考友们都能提前开始复习,取得最理想的成绩,开启自己美好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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