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财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制度与所有权制度、担保物权制度等一同构成物权制度的完整体系。
中级经济师考试每日一练
近年来用益物权相关知识点经常会出现在中级经济师考试中,今天琉璃学姐为大家准备的习题与知识点讲解就是与之相关的,赶紧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3、下列所有权取得方式中,属于原始取得的有()。【多选】
A.发现埋藏物
B.拾得遗失物
C.先占
D.添附
E.赠与
14、在我国,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得主要依据是()。【单选】
A.国家法律的规定
B.集体经济组织的规定
C.国家土地政策
D.承包经营合同
15、以土地使用权为抵押标的设立的抵押,其抵押合同()。【单选】
A.自合同订立时生效
B.无效
C.自办理抵押登记时生效
D.自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生效
【答案及解析】
中级经济师考试每日一练答案解析
第一题答案选ABCD
[解析]:原始取得的方式包括生产、孳息、国有化和没收、先占、添附(混合、附合、加工)、发现埋藏物和隐藏物、拾得遗失物、善意取得。
第二题答案选D
[解析]:承保经营合同是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
第三题答案选C
[解析]:不动产抵押,办理登记,抵押权才能生效,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相关知识点】用益物权
中级经济师知识点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的法律特征
(1)独立性的他物权:用益物权不具有担保物权所具有的从属性和不可分性的属性。
(2)限制物权:所有权人对物具有完全的支配力,用益物权则是在一定范围内使用收益。
(3)具有使用的目的:设置用益物权的目的在于对他人之物的使用和收益,以取得物的使用价值。
(4)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
1、概念:指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法律特征:
(1)主体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和法人。
(2)客体为国家所有的土地。包括城市和农村的属于国有的土地、草原、滩涂、荒地、山岭和林地等,但不包括上述土地之上的市政公用设施以及地下的埋藏物或自然资源。建设用地具体包括:住宅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3)从国家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用益物权。
(4)具有排他性,是一项独立的物权。
3、取得方式:
(1)有偿出让:国家作为出让人。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2)划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没有期限的限制。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
1、概念:指由公民或集体组织,对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从事生产活动,依照承包合同的规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是我国广大农民的基本生活收入的来源和保障。
2、法律特征:
(1)承包经营合同是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
(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公民或集体组织。
(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为全民所有的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度)
(4)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一种新型的用益物权。具有一般物权所具有的优先权、追及权等效力;权利保护方法包括物权和债权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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