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寄语: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66号)相关规定且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价格鉴定、认证、评估工作,下同)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二)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础理论》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一科”):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
  名人名言:人生在勤,不索何获。——张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