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河北、内蒙古、陕西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统一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请示》(神华财字[1997]419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企业集团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7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神华神府精煤有限责任公司等9户企业(详见附件),1997和1998年度由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汇总纳税企业名单
  1神华神府精煤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神木县
2神华东胜精煤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东胜市
3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神木县
4神华神东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
5神华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
6神华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
7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沧州市
8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
9神华洁净煤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