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
  《1999至2001年全国税务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已经总局精神文明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999至2001年全国税务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请点右侧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