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厅(委、局)、国家税务局:
  为有力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维护国家正常经济秩序,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对骗取出口退税企业给予行政处罚的暂行规定》,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对骗取出口退税企业给予行政处罚的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