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河北、广东、辽宁、山东、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江西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中化集团是国务院确定的120家大型企业集团之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企业集团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7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支持中化集团的发展,现将该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化集团及所属全资子公司(名单附后),在2003年底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文件规定,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中化集团所属中化江苏进出口公司、中化辽宁进出口公司,中化广东进出口公司,暂不实行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办法;其他成员企业按年度应纳所得税额60%的比例就地预交。京内的成员企业汇总到总公司,一并按年度应纳所得税额的60%比例就地预交。
  三、中化集团所属各成员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所在地国税局的管理和检查。
附件:中化集团合并纳税企业名单
序号 企  业  名  称        所在地
 1 中化国际化肥贸易公司          北京
   (1)中化国际化肥贸易公司烟台分公司     山东
   (2)中化国际化肥贸易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江苏
   (3)中化国际化肥贸易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黑龙江
   (4)中化国际化肥贸易公司安徽分公司     安徽
   (5)中化国际化肥贸易公司青岛分公司     青岛
   (6)中化国际化肥贸易公司湖北分公司     湖北
   (7)中化国际化肥贸易公司广东分公司     广东
   (8)中化国际化肥贸易公司湖南分公司     湖南
   (9)中化国际化肥贸易公司江西分公司     江西
2 中化国际石油公司            北京
3 中化国际化工品公司            北京
4 中化国际橡胶公司            北京
5 中化塑料公司              北京
6 中化服装公司              北京
7 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
8 中化国际实业公司            北京
9 中化金桥国际贸易公司          北京
10中化国际工程贸易公司          北京
11中化电子信息技术公司          北京
12中化国际信息公司            北京
13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公司      北京
14中国新技术发展贸易有限公司        北京
15中化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
16中化辽宁进出口公司          辽宁省大连市
17中化河北进出口公司          河北省石家庄
18中化天津进出口公司           天津市
19中化上海进出口公司           上海市
20中化江苏进出口公司          江苏省南京市
21中化山东进出口公司          山东省青岛市
22中化广东进出口集团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
23中化丹东进出口公司            丹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