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04年6月1日起,天然黑珍珠(税则号列:71011011、71011091)进口关税暂定税率由10%调整为0%。
请通知各地海关执行。
抄送:外交部,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