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河南、陕西、湖北、辽宁、吉林、山东、安徽、江苏、河北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中铁六局等四家集团有限公司提取总机构管理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5]11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度分别向所属企业提取总机构管理费2218万元、2778万元、2139万元、3875万元。上述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按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详见附件),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上述集团有限公司提取的管理费年终如有结余,应并入集团有限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上述三个总局文件的规定,在上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进行年终纳税申报时,对其总机构管理费的提取、使用、税前扣除等有关事项进行严格审核和管理。
  附件:1.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4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
  2.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4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
  3.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4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
  4.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4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1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4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
序号企业名称 金额(万元)所在地
1中铁六局集团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21北京
2中铁六局集团太原铁路建设有限公司1190山西
3中铁六局集团呼和浩特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463 内蒙古
4中铁六局集团天津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133天津
5中铁六局集团石家庄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197河北
6中铁六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214北京
合计 2218
附件2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4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
序号企业名称 金额(万元)所在地
1中铁七局集团*9工程有限公司144 河南
2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144 陕西
3中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1152 陕西
4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744 湖北
5中铁七局集团襄樊工程有限公司144 湖北
6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216 河南
7中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80 河南
8中铁七局集团河南中产置业有限公司 54 河南
合计2778
附件3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4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
序号企业名称 金额(万元)所在地
1中铁九局集团*9工程有限公司432辽宁
2中铁九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456吉林
3中铁九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288吉林
4中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444辽宁
5中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240辽宁
6中铁九局集团环保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60辽宁
7中铁九局集团工程检测试验中心6辽宁
8沈阳桥梁厂 12辽宁
9沈阳铁路局锦州工程(集团)
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1.2辽宁
10 中铁九局集团工程监理有限公司0.6辽宁
11 中铁九局集团大连工程处144大连
12 中铁九局集团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50.4 辽宁
13 中铁九局集团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4.8 辽宁
合计 2139
附件4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4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
序号企业名称 金额(万元)所在地
1中铁十局集团济铁工程有限公司770山东
2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1080河南
3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1020安徽
4中铁十局集团第四工程公司 148江苏
5中铁十局集团第五工程公司 180江苏
6中铁十局集团第七工程公司 100山东
7中铁十局集团第八工程公司 134山东
8中铁十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80山东
9中铁十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120山东
10 中铁十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山东
11 中铁十局集团工业物资有限公司96山东
12 中铁十局集团宏程实业有限公司37山东
合计3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