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的要求,在出口退税管理系统功能3号补丁升级的基础上,税务总局对出口退税管理系统V8.10进行了修订和业务功能测试,形成4号补丁。现就有关功能升级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本次功能升级主要完善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出口退税申报及审核处理功能,同时对出口退税提醒服务功能及系统性能进行了改进。
(二)本次升级需同时对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前台(客户端)和后台数据库进行升级。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及时下载、测试和升级补丁,启用有关功能,完成升级工作。
(三)出口退税管理系统4号补丁和有关技术文档,在税务总局金税工程运维网(http://130.9.1.248)发布。
(四)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因后台数据库软件版本等原因,需单独进行后台部分升级处理。
(五)本次升级完成后,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版本更新为V9.0.
二、运维支持
各地可通过税务总局呼叫中心(4008112366)和税务总局金税工程运维网(http://130.9.1.248),在升级工作中获取支持服务。各地遇重大问题要及时通过税务总局呼叫中心重大问题通道书面报告税务总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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