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委人事局:
  退职、复员在性质上是一样的,今后关于曾经退职、复员又参加工作的人员退休时,……他们退职、复员前的工作年限(或军龄)应和重新参加地方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连续工龄并计发退休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