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并各省、市、自治区劳动局:
  二、……兵团、农场职工,因生产、工作需要,按国家现行规定,经组织调到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其在兵团、农场工作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