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供销合作总社、轻工业部关于加强牛皮统一管理问题的报告的通知
(注解:根据一九八五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中对农副产品全部放开搞活的精神,牛皮(含国家屠宰部分)购销全部放开,商业部不下达收购计划。)
国务院同意供销合作总社、轻工业部《关于加强牛皮统一管理问题的报告》,现在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牛皮是国防和工农业生产十分需要的重要物资。近几年来,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养牛头数减少,牛皮收购量大幅度下降,管理上也存在着严重的分散和浪费现象,使牛皮的供求矛盾非常突出。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对此必须引起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扭转。根本的办法,就是大养其牛,不断增加牛皮产量。在当前,要切实加强对牛皮的管理,实行全国统一收购,统一调拨。要坚决制止违犯政策高价收购和不按国家计划随意动用牛皮的现象,保证完成国家的收购、调拨和贮存计划,以满足各方面对牛皮的需要。要尽量节约和合理使用牛皮,充分利用有限的资源,坚决克服一切浪费现象。
关于加强牛皮统一管理问题的报告
牛皮是国防、军需的重要战备物资,又是工农业机械配套和轻工生产不可缺少的生产资料。国务院曾在一九五九年至一九六二年先后四次对加强牛皮统一管理,作了明确指示和规定。前些年,由于林彪、“四人帮”对国民经济的疯狂破坏,削弱了对牛皮的统一管理,造成牛皮该收的收不起来,该调的调不动;一些地区留好调次,甚至擅自在国家计划外动用牛皮。由于上述情况的发展,已使牛皮库存量减少,质量降低,收购逐年下降,严重地影响了军需和工业生产。收购不好的主要原因:
一、全国养牛头数减少,牛的存栏量已从全国七千四百万头下降到七千万头左右,牛的屠宰、出栏数也减少了。
二、有些县、社、队开办了一些皮革厂,牛皮不卖给国家收购部门,而自行制革加工;还有的社、队违犯政策高价收购牛皮,自行出售制品,粗制滥造,浪费了不少牛皮。
三、牛皮收购价格偏低,有个别地方吃牛皮,熬牛皮胶,割牛皮条代替绳子。
四、基层收购力量薄弱,对牛皮收购抓的不紧,一些应该收购的牛皮没有收上来。
随着国防工业、机械制造业和轻工业的发展,对牛皮需要日益增长,牛皮供求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除大力发展菜牛生产增加牛皮产量外,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加强对牛皮的管理,才能作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满足各方面的最低需要。我们意见:
一、根据国务院历来对牛皮统一管理的规定和指示精神,重申牛皮为国家统一管理物资,实行全国统一收购、统一调拨,把购、销、调、存统一管理起来。国营农牧场、部队、屠宰厂、人民公社、生产队等所产的牛皮,必须一律交售给国家指定的畜产品收购部门,其他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到生产单位自行收购牛皮。对破坏牛皮统一收购政策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不同情况,予以严肃处理。
二、各地畜产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牛皮的收购工作,要把收购计划落实到各生产单位。国家批准的牛皮收购、调拨计划,必须切实执行。省、地、县、公社的任何部门都无权在国家计划外动用牛皮,非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都不得增加销售数量和动用库存。
三、要节约使用牛皮。对牛皮劳保鞋、手套、工具包等,要严格控制和审查,凡是可用猪皮、人造革、半皮半布代替的,都不得使用牛皮。车马挽具要尽量使用猪皮、骡马皮和其他物料。一些产品能够用猪皮制造的,要少用或不用牛皮。
四、合理使用牛皮资源,加强对皮革工业的管理。请各省、市、自治区加强对牛皮的使用管理,统一规划,把牛皮革的生产定点安排在质量好、成本低的企业生产。新建制革厂必须经省、市、自治区审批,必需用牛皮为原料的要严格按照计划管理办法执行。县以下除有计划地安排一些车马挽具加工外,不准加工牛皮轻、重革生产。地、县所必需的牛皮革,由省、市、自治区二轻工业部门内部计划调拨。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执行。
1978年10月9日
-
关注公众号
快扫码关注
公众号吧
- 赞1
-
版权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2、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