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水利电力部修造企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验收细则》发给你们,请各电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水利(水电)厅(局)、部直属修造企业按照执行。
  请各企业按“细则”要求,有计划的组织实施。
  请各大区机械修造质量管理协会,配合主管网局、省局对辖区列入国家“大中型工业企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计划”的企业,组织检查评审,并将结果于十一月十五日前寄部机械修造局。
  
附:水利电力部修造企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验收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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