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计划单列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劳动人事部发出《关于改变地名工作领导体制的通知》(劳人编[1987]142号),对改变地名工作机构领导体制,提出了具体意见,现将该文转给你们。请按文件精神,做好此项工作。
  
  附:劳动人事部关于改变地名工作领导体制的通知
  (劳人编[1987]142号1987年8月9日)
  民政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现将改变地名工作机构领导体制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划归民政部。
  二、地方各级地名委员会的工作机构,原则上并入各级民政部门。对个别有特殊情况的,不强求上下完全对口,可由当地人民政府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