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厦门管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规定,“大亚湾广东核电站码头港池疏浚物倾倒区”、“烟台港附近海域三类疏浚物倾倒区”和“珠江口海区三类疏浚物倾倒区”,已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1、大亚湾广东核电站码头港池疏浚物倾倒区在:114°34′00″E、22°34′06″N——114°33′48″E、22°33′54″N——114°34′54″E、22°33′12″N——114°35′00″E、22°33′36″N的连线范围内。
  2、烟台港附近海域三类疏浚物倾倒区在:121°31′45″E——121°33′15″E,37°37′12″N——37°38′06″N的范围内。
  3.珠江口海区三类疏浚物的倾倒区:
  (1)淇澳岛东北倾倒区在:113°40′00″E——113°43′10″E,22°27′18″N——22°30′00″N的范围内。
  (2)淇澳岛东南倾倒区在:113°43′E——113°44′E,22°19′N——22°21′N的范围内。
  (3)内伶仃岛东南疏浚物倾倒区在:113°49′12″E、22°25′00″N——113°50′36″E、22°25′00″N——113°51′12″E、22°23′00″N——113°50′00″E、22°23′00″N的连线范围内。
  以上倾倒区请予公布,通知所辖海区有关部门,并对海上倾倒活动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