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一九八八年八月九日至十二日,公安部五局在哈尔滨市召开了黄金缉私工作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湖南、江西、广东、广西、陕西、甘肃、四川、新疆、贵州等十七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刑侦处、队(科)长和铁路部公安局刑侦处负责同志。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黄金管理局有关业务部门的同志也应邀参加了会议。
  会议总结了近年来打击倒卖黄金犯罪活动的情况和经验,分析了当前倒卖走私黄金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到会同志反映,去年以来,各地公安机关认真贯彻全国黄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6人民法院、*6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严厉打击倒卖走私黄金犯罪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据不完全统计,一九八七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查破倒卖走私黄金案件××××多起,抓获案犯××××多名,缴获黄金×××万多克、白银××××××多克,赃款××××多万元。当前倒卖走私黄金犯罪活动仍然相当严重,重大倒卖走私黄金案件剧增。突出的犯罪动向是,组织走私的核心分子多滞留在产金区附近的城镇或在东南沿海地区,进行遥控指挥,雇用帮手或收买当地不法分子为其非法收购、贩运黄金。他们在产金区和销售地设置秘密收购点、加工点、交接点,在交通运输线上设置联络点,把收购、销售、交接、走私出境等各个环节形成一套地下网络,组织越来越严密,手段越来越狡猾,流窜作案区域越来越大。
  与会同志认为,倒卖走私黄金犯罪活动日趋严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我们的工作来说,主要是有些公安机关的领导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抓得不紧;有些地方由于开展这项工作时间不长,侦察控制的能力不强;在对案犯的打击处理上,有的以罚代刑,处理不严,起不到震慑作用。
  会议研究了进一步加强黄金缉私工作的措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一定要充分认识打击倒卖走私黄金犯罪活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这类犯罪活动不仅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和社会治安,而且造成大量黄金外流,使国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必须及时遏制,严厉打击。在工作上要设立主动进攻、长期作战的思想,从多方面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好。这项工作起步较晚或还没有开展起来的地方,更要积极采取措施,立即把工作切实开展起来。
  二、大力加强侦察破案,严厉打击倒卖走私黄金的犯罪分子。产金地区和倒卖走私黄金集散地等重点地区,要广泛收集倒卖走私黄金的情报信息,对来自各方面的线索,组织力量及时查证。对于重大倒卖走私黄金犯罪团伙和境内外犯罪分子相互勾结的犯罪集团,领导要亲自指挥,运用多种侦察手段,深入侦察,力求一网打尽。要从长期斗争需要着想,可选择少数有条件的对象,破案留根。在产金地区和倒卖走私黄金主要集散地的交通线,要设置必要的检查卡点,及时堵截查获犯罪分子。倒卖走私活动猖獗的产金地区,还应根据需要,报告政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项打击和专项治理工作,以震慑犯罪,教育群众。要坚决按照*6人民法院、*6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严厉打击倒卖走私黄金犯罪活动的通知》,对犯罪分子该逮捕的逮捕,该劳教的劳教,切忌以罚代刑。打击的对象,主要是以倒买倒卖为业的犯罪分子和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及其骨干成员。
  对倒卖走私黄金的犯罪分子和重大嫌疑分子,可以派侦察员或特情化装进行贴靠和打入,以摸清情况,获取证据。但不得化装到群众中去直接收购黄金或者佯售黄金,不准诱人犯罪。
  三、加强隐蔽力量建设。各地公安机关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本着隐蔽精干的原则,有计划地选建一批专业特情,同时也要注意发挥其他特情在这方面的作用。要在产金地区特别是群采网点和倒卖走私的地下运输线,以及犯罪分子经常涉足的地区、场所,布建相应的隐蔽力量,控制阵地,形成以特情为主体的广泛的情报信息网络,及时发现犯罪分子。对于重大犯罪团伙和隐蔽较深的窝点,以及广东、福建等东南沿海的重要集散地和走私出境的海陆通道,要物色建立培养一批精干的特情,掌握犯罪分子动向,以取得斗争的主动权。
  四、加强地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各地公安机关要树立全局观念,增强整体作战意识。对需要协作侦察的案件,要按照刑事案件管辖的有关规定,由立案单位负责与有关地区联系,开展协作侦察。跨省、市、区案件一般由省级公安机关相互协调办理。对于案情复杂、涉及几个省、市、区的特大案件,可由公安部五局组织协调,或指定一个地方公安机关牵头、联合进行侦破。各地公安机关对用函件、电讯要求协查的案件线索,都要按协查的有关规定及时查复。同时,要加强同黄金管理、金融、工商部门的联系,互通情况,密切配合。对于协作侦破案件所缴获的黄金、白银和赃款,一般由立案单位按有关规律上缴国库。国家返拨的办案补助费,立案单位要根据协作单位在侦破工作中的实际作用,适当分配。切忌单纯为了经济收益,而互相封锁情况,互不配合,以致影响案件的深入侦察。
  五、加强缉私队伍和基础业务建设。近年来,有些地方相继建立打击倒卖走私黄金犯罪的专业队伍,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支队伍刚刚组建,不够健全,缺乏经验,要抓紧建立工作制度和组织业务培训。国务院已拨黄金缉私专用编制的地区,要按编制数在今年内抓紧配齐,保证质量。专用编制不能挪作他用。工作任务繁重,专业编制不够的,要通过内部调剂予以适当补充。国家没有拨给专用编制的地区,也要根据需要建立黄金缉私队(组)或者确定专人从事这一方面的工作。对这支队伍要重视思想教育,严格要求,严明纪律,坚持依法办案。要进一步抓好基础业务建设,对黄金生产的布局、开采能力、群采人员情况,以及非法加工提炼和倒卖走私黄金的人员等,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累资料,建立档案卡片。对缴获的黄金及其他财物,要建立严格的管理登记制度,按规定一律上交。破案上交黄金的补贴经费和罚没返回的经费,除用于侦察办案活动外,还要有计划地用于配置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交通、通讯工具严重不足的地方,要纳入公安装备系列,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