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国家机构改革,水利电力部已撤消,经研究决定将原全国水利电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电力部分)改为能源部电力机械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继续承办原归口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工作,办公地点设在我部电力机械局,并处理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