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改革开放以来,旅馆业发展很快。在旅馆日益增多的同时,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许多不法分子把旅馆作为侵害的主要目标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场所。
  一、敌对分子、非法组织以旅馆为落脚点密谋策划动乱、暴乱……
  二、旅馆中盗窃、抢劫案件增多,受害者多是经商者或外宾。有些犯罪分子住在旅馆伺机行窃;有的则内外勾结盗窃;还有的职工监守自盗……
  三、部分旅馆里卖淫嫖娼、聚众赌博、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活动十分猖獗,个别旅馆实际上已成为不法分子麋集的窝子……旅馆中违法犯罪案件大量增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旅馆管理方面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不少旅馆以旅游宾馆、星级饭店为由,或以“方便顾客”、“宾客至上”为借口,不执行旅馆业治安管理的规定,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有些服务员在住宿验证登记时采取应付的态度,甚至不验证、不登记或一人登记多人住宿,使犯罪分子很容易蒙混过关……
  二是旅馆从业人员中临时工、合同工大量增多,流动性大,素质不高;有些经营者录用服务人员时把关不严,混入了少数不良分子……
  三是一些旅馆经营者在“一切向钱看”的思想驱使下,用窝娼、招嫖、设赌等手段招徕顾客。他们容许暗娼、赌徒在客房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甚至提供保护。当公安干警来检查时,有些服务人员及时为不法分子通风报信……
  四是大多数大型旅馆附设了舞厅、酒吧、音乐茶座、台球、保龄球、桑拿按摩和出租汽车运营等娱乐、服务设施,顾客可以自由出入,情况复杂。不少暗娼、皮条客和吸毒贩毒、赌博、盗窃等犯罪分子混迹期间,招引、介绍嫖客或伺机作案。对此,缺乏针对性的治安管理措施。
  为解决上述问题,有效地预防、发现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各类旅馆都要依照《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加强治安管理,切实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旅客住宿验证登记等制度。对国内旅客要认真核查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对境外旅客要查验护照或港澳台同胞回乡证,发现可疑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同时,要建立健全门卫、值班、旅客财物保管、会客、报告等项规章制度,对旅馆内设立的公共服务场所要加强巡查,切实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
  二、提高旅馆的安全防范能力。公安机关要积极协助旅馆建立保卫机构,充实保卫干部和保安人员,并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安全业务培训,提高他们识别违法犯罪分子的能力。今后,旅馆中重要部位的服务人员,如保安员、登记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准上岗。旅馆还应从实际出发,大力开展技术防范工作,逐步建立起严密的治安防范机制,提高控制和快速反应的能力。
  三、加强特情、耳目队伍的建设。鉴于违法犯罪分子在旅馆中的活动越来越隐蔽,除了继续依靠广大职工提供可疑线索外,要根据旅馆的特点,有计划地物色、布建一批特情、耳目,采取秘密管理与公开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切实将这一阵地控制起来,及时发现和打击藏身于旅馆的各种违法犯罪分子。
  四、各地公安机关要结合除“六害”的斗争,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切实把旅馆整顿好。重点是沿海开放地区,特别是北京、天津、上海,要把旅馆中的卖淫嫖娼活动彻底禁绝。公安机关在整顿中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旅馆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发动广大职工揭露旅馆中的卖淫、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对窝主必须坚决打击。对于问题突出的单位要进行清理整顿;经整顿仍不改进的,要会同工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于包庇、纵容、容留、参与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的旅馆负责人和职工,要依法予以惩处。要经常对这些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对于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发出整改通知书。对于拒不改进的,公安机关要依照《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应将旅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通报,并要求主管部门督促旅馆认真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公安干警对旅馆特别是涉外宾馆、饭店实施治安管理和进行保卫工作时,要严格依法照章办事,严禁耍特权,严禁敲诈勒索;要增强群众观点,密切联系群众,注意工作方法,取得各有关方面的支持和配合。
  一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编者注:《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汇编在《执法手册》第九辑;《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汇编在《执法手册》第八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