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证券交易机构:
  鉴于目前我市股票交易收费标准的混乱情况,为统一股票交易的收费,特作如下调整:
  委托买卖股票的收费标准一律按实际成交金额向买卖双方各收5‰的手续费,不足五元的按五元计收,请遵照执行。关于证券业务收费的暂行规定中第五条的收费标准同时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