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电力企业的计量管理工作,提高电力企业的素质和经济效益,更好地开展电力企业计量定级升级工作,依据国家技术监督局第17号令发布的《企业计量工作定级升级管理办法》和《计量考核评分标准》,结合电力行业的具体特点,特制定电力工业发电企业、供电企业、火电与送变电施工企业的《计量考核评分标准的实施规定》。现将这三个《计量考核评分标准的实施规定》发给你们(水电施工企业的《计量考核评分标准的实施规定》将另行颁布),请在电力企业计量定级升级的考核工作中遵照上述规定执行。
  
附1:电力工业供电企业《计量考核评分标准的实施规定》(见右侧附表)
 附录:计量机构的六项职能:
   1.贯彻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制定企业计量管理制度和计
   量发展规划,组建局内计量管理系统,指导监督企业各
   部门计量工作。
   2.建立企业所需计量标准器具,保证量值传递准确、可靠,
   负责企业计量技术工作。
   3.统一管理计量器具和设施。
   4.组织开展计量检测,提供计量保证,负责监督各级动力
   量、物资量的计量数据。
   5.统管计量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
   6.对企业内部进行计量监督、计量执法和处理企业内外的
   计量纠纷。
  
附2:电力工业发电企业《计量考核评分标准的实施规定》(见右侧附表)
附录:计量机构的六项职能:
   1.贯彻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制定企业计量管理制度和计
   量发展规划,组建厂内计量管理系统,指导监督企业各
   部门计量工作。
   2.建立企业所需计量标准器具,保证量值传递准确、可靠,
   负责企业计量技术工作。
   3.统一管理计量器具和设施。
   4.组织开展计量检测,提供计量保证,负责监督各级动力
   量、物资量的计量数据。
   5.统管计量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
   6.对企业内部进行计量监督、计量执法和处理企业内外的
   计量纠纷。
  
附3:电力工业火电、送变电施工企业《计量考核评分标准的实施规定》(见右侧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