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命题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院属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为了加强对研究生工作的管理,利于选拔优秀人才,提高招生工作质量,我局制定了“中国科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命题工作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所有命题单位的命题工作均按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各命题单位应不断总结经验,做好这项工作,确保招生质量。
中国科学院教育局
一九九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中国科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命题工作暂行规定
*9条 为了加强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命题工作的管理,提高命题工作水平。保证招生质量,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命题原则
第二条 硕士生人学考试主要是测验考生对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试题应能初步测试出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条件。
第三条 硕士生入学考试的科目为五门。其中政治、外语为国家统一命题,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考试科目应按二级学科设置。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的试题要尽量一致。
第四条 考试题目应当根据国家教委或高等学校制订的教学大纲的要求命题,应能反映本学科、专业主干课程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并适当分布在几个基本方面,一般可以包括基础理论、基本如识、综合分析和论证等几个方面。
第五条 试题不能有政治性错误,不要涉及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
第六条 试题的难易程度和题目数量要适当,一般应使本学科、专业本科毕业的优秀考生能取得及格以上的成绩。为了有利于选拔优秀考生,试题中应有一部分测验考生充分理解、融会贯通、独立思考以及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内容(不超过20%].题目数量以优秀考生全部答完并有一定的富裕时间为宜。
第七条 凡是全院统一命题的学科、专业的统考考生,其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原则上应选用统一命题。各招生单位一般不再单独为统考的学科、专业命题。
具体要求
第八条 全院统一考试的试题,应给出明确的试题适用范围,以利考生准确选用。
第九条 试题的题意应清晰明确,措辞准确,以避免考生得分、失分的偶然性。考生在答题时必需的原始数据和材料,应当在试题中提供。
第十条 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第十一条 每科试题均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标准。每道题目的分数应在试卷上注明。
第十二条 试题印刷应按规定格式,使用统一规格的命题专用纸印刷,要切实保证试题印刷质量。
组织工作
第十三条 各招生单位必需加强加命题工作的领导,组成以主管所(校)领导为组长、各科目命题组长和招生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命题领导小组,负责考试科目的设置、检查命题质量并分析考试结果。
第十四条 每门考试科目都必须组成三人以上的命题小组。命题小组应由具有中级以上的职称人员组成,并保持相对稳定。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
第十五条 命题结束后,命题人员要对每一道题目进行认其核对,反复检查,并应进行试做,以防止差错。各种试题的内容、文字、给分、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必须经命题组长亲自校对后送命题领导小组审定后,交试题专管人员按机要文件妥善保存,命题的草稿应在交题后立即销毁。
第十六条 命题人员的姓名对外保密。命题人员不得参加任何有关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补习、辅导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内容和命题的工作情况。有亲属报考本单位硕士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考专业的各种题的命题、审题和评阅卷工作。
试题的保管、传送
第十七条 试题的正题、副题、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应分别封装,妥善保存。
第十八条 全院统一命题单位的试题应按一份一袋的分装办法,在信封的封面上注明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于规定日期通过机要通信寄到各用题单位。
第十九条 招生单位自行印制的试题,应按考试科目分别装入小信封内,核查无误后,加以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准考证号、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然后将同一考生的装有各科试题的小信封封装在中信封内,中信封的封面上应注明准考证号和招生单位名称。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机要通信寄送各试题接收单位。
第二十条 各招生单位在取(送)试题时,必须两人以上同行,并按有关保密规定乘坐飞机、火车软卧或专车取送。
第二十一条 各种试题封装后,在考试时间前任何人不得拆封。缺考考生的试题应原封寄回招生单位,并在信封上注明“缺考”。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招生命题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各招生单位的命题人员和招生工作人员必须加强保密观念和工作责任心。对招生命题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泄密行为或破坏招生工作的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暂行规定的解释权在中国科学院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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