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部队政治部:
  经研究,原则同意你们拟定的《关于武警部队专业技术干部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请示》〔(1992)武政(干)字第364号〕。请按照《武警部队专业技术干部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规定》组织实施。有关资格考试的事宜,可参照总政治部、人事部(1992)政联字3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