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
  为进一步提高烈士纪念建筑物单位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我部于一九九二年六月下发了《关于在县级以上管理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单位开展争创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的通知》。现将《县级以上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争创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考评细则》和《县级以上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争创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地按照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好这项活动。
  
  县级以上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争创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考评细则(见右侧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