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全国妇联关于印发查禁取缔卖淫嫖娼、色情活动,加强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管理专项治理行动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文化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妇联:
  现将国务委员罗干在查禁取缔卖淫嫖娼、色情活动,加强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管理专项治理行动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和公安部副部长牟新生、文化部副部长高占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甘国屏、全国妇联副主席刘海荣的发言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1995年8月16日
  罗干同志的讲话
  (1995年7月21日)同志们:
  刚才,公安部牟新生同志、文化部高占祥同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甘国屏同志、全国妇联刘海荣同志就进一步开展查禁取缔卖淫嫖娼、色情活动,加强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讲话,是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发出的22号文件精神,加大查禁力度,净化社会风气,为深化改革开放提供良好社会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战略高度来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近几年来,各地公安、文化、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和妇联等团体,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持续下断地组织开展了查禁取缔卖淫嫖娼、色情活动的斗争,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去年一年全国就查获卖淫嫖娼人员近30万人。但是,应该看到,当前卖淫嫖娼、色情活动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仅扰乱社会治安,诱发犯罪,而且严重败坏社会风气,毒害青少年,影响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少数政法干警和其他部门、单位的干部甚至是领导干部,参与和支持一些娱乐、服务场所的不法活动,严重损害了政法队伍和党政机关干部的形象,成为引起群众强烈不满的腐败现象之一。卖淫嫖娼、色情活动之所以屡禁不止,在一些地方还愈演愈烈,原因是多方面的。坦率地讲,与我们的少数党政领导同志认识不清、重视不够有关。这个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强调,搞改革开放、发展经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同步协调发展。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社会丑恶现象的滋生蔓延,毒害人们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妨碍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损害社会主义形象,人民对此深恶痛绝。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切不可手软,必须长期坚持,抓出成效。”李鹏总理在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必须如终不渝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任何时候都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这次中办、国办在转发公安部、全国妇联《关于深入开展查禁取缔卖淫嫖娼、色情活动的情况报告》的通知中,再次明确指出:“卖淫嫖娼这类丑恶现象的死灰复燃及蔓延,严重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党政干部和青年一代,损害改革开放的声誉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形象,如不坚决查禁根除,必将危及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卖淫嫖娼、色情活动的严重危害性和开展查禁取缔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把这方面的工作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下大力气抓紧抓好。
  二、切实组织好这次专项治理行动。今天电话会议部署专项治理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推动查禁取缔卖淫嫖娼、色情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都要按照会议的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地组织好这次专项治理行动。近年来查禁工作的实践表明,这类丑恶现象比较顽固,如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很难抑制蔓延发展的势头。因此,要使这次专项治理行动取得预期的效果,必须坚持从严治理的原则,把“严”字贯穿在治理行动的全过程,体现在打、防、管、建各个工作环节上。在查禁工作中,一是要敢治难,敢碰硬,敢抓大案要案。要抓好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集中整治;抓那些顶风而上,依仗权势或用公款嫖娼、搞色情活动的典型案件。这里要特别强调指出的是,政法干警、党政机关干部一律不得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活动,不得参办或支持容留卖淫嫖娼、搞带有色情活动的娱乐、服务场所,不得为有卖淫嫖娼、色情活动的人员和娱乐、服务场所及其业主充当保护伞。如有违者,一经发现,就要严肃查处。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手软。二是严格执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是查禁卖淫嫖娼的强大法律武器。公安、文化、工商行政管理、妇联等部门和团体要密切合作,对容留卖淫嫖娼、搞色情活动的宾馆、歌舞厅、桑拿按摩、发廊等娱乐、服务场所,除依法从重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将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绳之以法外,还要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或法人代表的责任,并公开曝光。三要严格管理。要认真解决现有娱乐、服务场所发展过多过滥的问题。今后娱乐、服务场所的发展,要根据社会发展和需要,从宏观上进行总量调控,防止盲目发展,特别是歌舞厅、桑拿浴等场所,要从严控制。一些省市采取在未建之前由计委、公安、文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合进行立项审批的作法,有效地防止了乱批乱建、盲目发展,各地可以借鉴和推广。
  三、加强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实行综合治理。卖淫嫖娼、色情活动等丑恶现象是个社会问题,单靠一个或者几个部门难以解决,必须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实行综合治理,才可能取得成效。对这次专项治理行动,各地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已有分工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有关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发挥综合治理的优势。公安、文化、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在加强打击、防范、治理、管理上多做工作,以加大查禁力度和巩固查禁成果;妇联、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作用,使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与群众参与结合起来。还要注意加强有关法律和查禁卖淫嫖娼、色情活动的宣传工作,揭露、震慑违法犯罪,鼓舞和教育广大人民群众。
  同志们,进一步开展查禁取缔卖淫嫖娼、色情活动的斗争,扫除社会丑恶现象,是关系到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能否顺利进行的大事,也是广大干部群众的强烈愿望和要求。各级政府一定要把查禁取缔卖淫嫖娼、色情活动当作一项长期的任务,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抓出明显效果。
  牟新生同志的发言
  (1995年7月21日)同志们:
  今天,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全国妇联联合召开电话会议,部署开展打击取缔卖淫嫖娼、色情活动,加强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管理专项治理行动电话会议,这是贯彻中央的有关指示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发出的22号文件精神,加大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力度,净化社会风气,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提供良好社会环境,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下面,我就公安机关参加这次专项治理行动讲一些意见。
  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文化、工商行政管理、妇联等部门和团体的配合下,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和李鹏总理关于坚决扫除社会丑恶现象的指示精神,坚持不懈地组织开展了查禁取缔卖淫嫖娼、色情活动的斗争,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1994年全国共查获卖淫嫖娼案件14.3万起,查获卖淫嫖娼人员28.8万人,分别比1993年上升15.4%和16.6%。查获卖淫团伙4547个,成员2.3万人,取缔卖淫窝点4917个。清理整顿了一批藏污纳垢的场所,依法处理了一批组织、容留、介绍卖淫嫖娼的违法犯罪分子。今年1至5月,全国又查获卖淫嫖娼案件5.8万起,查获卖淫嫖娼人员11.3万人,比1994年同期分别上升32.2%和32.1%。由此可见,尽管打击的力度不断增大,但这类社会丑恶现象仍在发展蔓延。当前卖淫嫖娼、色情活动的特点:一是涉及的场所多,相当一部分宾馆、饭店、歌舞厅、卡拉OK厅、酒吧、发廊、出租屋、路边店等程度不同地存在着这类问题,特别是一些桑拿按摩浴室和发廊实际上已经变成卖淫嫖娼、色情活动的场所。二是色情陪侍不断变换花样,已经发展到陪看电影、陪旅游、陪游泳等多种方式,从事色情陪侍的人员有相当数量,有的地方已达到十几万。这些人中不少人就是暗娼,以色情陪侍作媒介,暗中进行卖淫活动。还有一些人由色情陪侍逐步沦为暗娼,使色情活动成为滋生卖淫嫖娼的温床。三是一些党政机关、干部参与经营娱乐、服务场所,或充当后台,有的还直接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活动,助长了这类丑恶现象的发展。
  对卖淫嫖娼、色情活动的蔓延发展,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十分强烈,迫切要求政府彻底治理。今年9月,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将在北京召开,几万名外宾将在北京和各地参观访问,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的面貌也将直接展现我们社会主义社会生活的一个侧面。因此,治理整顿娱乐、服务场所,查禁取缔卖淫嫖娼、色情活动,是我们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最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全国妇联《关于深入开展查禁取缔卖淫嫖娼、色情活动的情况报告》,又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扫除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的高度重视。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切实抓好查禁取缔卖淫嫖娼和色情活动的专项治理工作。具体要求是:
  一、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级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卖淫嫖娼、色情活动的严重危害。这类丑恶现象不仅危害社会治安,而且毒化社会风气,助长腐败,导致性病蔓延和艾滋病传播,是危及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一大祸害。我们必须从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命运的高度来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好这次行动。要通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一批组织、强迫、引诱、介绍、容留妇女卖淫的犯罪分子;查处一批卖淫嫖娼、色情活动的组织策划者、充当保护伞的分子、经营者、为首分子;打掉一批团伙,端掉一批窝点;取缔一批有卖淫嫖娼、色情活动和其他不法经营活动的场所。使卖淫嫖娼、色情活动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有明显改观,场所管理得到加强,营业性色情陪侍活动得到有效控制,达到净化社会风气,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社会环境的目的。
  二、要摸清底数,突出重点,做好准备。这次专项治理行动的重点地区是直辖市,省会市,沿海、沿江、沿边开放地区的城市以及卖淫嫖娼、色情活动严重的城镇。整治的重点单位是卖淫嫖娼、色情活动突出的宾馆、旅店、路边店、歌舞厅、酒吧、咖啡屋、美容美发厅、发廊、桑拿按摩浴室等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各地公安机关要结合本地卖淫嫖娼、色情活动的特点,会同有关部门对这些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并通过多种渠道,深入了解掌握违法活动线索,确定工作重点,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研究制定当地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为治理整顿、强化管理打好基础,做好准备。对一些问题突出、影响恶劣的场所,也可以先行采取突击行动,公开处理,总结经验,指导和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要切实依法从严打击卖淫嫖娼、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各地公安机关在清理整顿工作中要紧紧抓住侦办大要案件、深挖“四种人”这一重点,所谓四种人即组织策划者、保护伞、经营者、为首分子。一句话就是要敢动真的,敢于依法查处后台老板。充分发挥禁娼专业队伍的作用,采取明查暗访、直接取证等多种办法,狠抓大要案的查处,坚决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和各方面的干扰。一些地方尚未组建专业队伍或力量不足的,要尽快组建和充实这支力量。这是深化禁娼斗争,增强打击力度的一项重要措施。对查获的卖淫嫖娼人员,只要基本证据确凿、基本事实清楚就要坚决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严肃处理,对组织、强迫、引诱、介绍、容留妇女卖淫的犯罪分子,不管是什么人,都要依法从重惩处。对明知自己有性病而卖淫嫖娼的人,要依法报捕、起诉。凡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一律送劳动教养;对查获的其他卖淫嫖娼人员,给予治安处罚后原则上都要收容教育。对查获的国家公职人员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活动的,除依法处罚处,还要按干部管辖规定,报告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同时,要加强收容教育所建设。至今还未建立收容教育所的地方,要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的要求,抓紧建立收容教育所。并在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中先报请当地党委、政府解决临时性收容教育场所,以保持打击的力度,巩固打击的成果。
  四、要进一步加强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各地公安机关要通过清理整顿,严格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重点是强化经营业主的治安责任,把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落到实处。同时,在这些场所要逐步布建一批治安耳目,提高公安机关的发现和控制能力。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绝不能使其再度蔓延。对新开业的娱乐、服务场所要从严进行治安、消防审核,凡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批准。各级公安机关在治安管理工作中,务必秉公办事,严格执法,坚决杜绝人情风、关系网的影响,对以权谋私的要严肃处理。各级公安机关和公安干警,要坚持执行已有规定,严禁参与和纵容卖淫嫖娼、色情活动,违反规定者,一律从严处理,并清理出公安队伍。
  五、要加强舆论宣传,广泛深入发动群众。各地公安机关要与文化、工商行政管理、妇联等部门和团体密切配合,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大造舆论,宣传党和政府治理这类丑恶现象的决心和态度,揭露这类丑恶现象对社会和家庭的严重危害,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治理行动。对典型案例,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震慑违法犯罪,教育群众。
  同志们,治理卖淫嫖娼、色情活动既是当务之急,又任重道远,我们各级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行动起来,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为人民再立新功。
  高占祥同志的发言
  (1995年7月21日)同志们: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查禁取缔卖淫嫖娼、色情活动的指示精神,加大扫除这类丑恶现象的力度,为深化改革开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全国妇联决定联合开展打击取缔卖淫嫖娼及色情活动,加强公共娱乐、服务场所专项治理行动。
  这次开展的专项治理行动,是净化社会风气,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举措。近年来,各地文化部门同有关部门一起,不断开展打击文化娱乐场所的色情或变相色情活动,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应当看到问题还很严重,有些歌舞厅、卡拉OK厅实际上已经演变成为色情活动的场所,其活动方式更加隐蔽。这种丑恶现象的存在,严重损害我国的社会主义形象,败坏社会风气,毒害青少年,广大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各级文化部门,特别是文化部门的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这种丑恶现象的严重性、危害性以及开展查禁取缔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积极参与这次专项治理行动。
  文化部已经决定今年8月1日至31日为全国文化市场集中执法期,文化部将派出八个检查组分赴一些地区进行检查。各级文化管理部门要把专项治理行动作为集中执法期的重要检查内容,并且要制定出具体行动方案。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严厉惩处,坚持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对此绝不手软。在集中执法期内,要确保这次专项治理行动取得成效,达到预期目的。
  通过这次专项治理行动,各级文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文化稽查队伍的作用,只有把日常管理同集中检查工作结合起来,才能巩固这次专项行动的成果,才能净化市场,才能使文化市场沿着活跃、有序、健康、繁荣的方向发展。
  我们相信,通过这次专项治理行动,定能使文化娱乐场所的色情活动得到清理和遏制,使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文明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提供良好的文化氛围和高雅的娱乐环境,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甘国屏同志的发言
  (1995年7月21日)同志们:
  由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全国妇联联合召开的这次全国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转公安部、全国妇联〈关于深入开展查禁取缔卖淫嫖娼、色情活动的情况报告〉的通知》(中办厅字[1995]22号)精神,部署今年7至9月在全国开展打击取缔卖淫嫖娼、色情活动,对公共娱乐、服务场所专项治理的行动。这是净化社会环境,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举措。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取缔卖淫嫖娼、色情活动,强化对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的监督管理,责无旁贷。多年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从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出发,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去年1至9月,浙江省金华、绍兴、义乌等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配合公安、文化等机关,检查歌舞厅等娱乐场所200多家,责令对1000多间不符合要求的包厢设施限期拆除,处罚了一批利用“三陪”斩客的违法单位。去年1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全区部署了一次大规模的扫黄突击行动,全区共出动工商行政管理干部3869人,配合公安机关,清理检查舞厅、卡拉OK厅、酒吧、路边店、夜总会1791家,抓获嫖客110人,吊销营业执照46户,限期整顿257家,使全区文化娱乐场所秩序有了明显改善。去年12月,广州增城市、天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所有发廊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共出动548人次,检查发廊2286户次,拆除暗室1202间,没收或拆毁按摩床891张,抓获卖淫嫖娼人员10名,罚款10万余元,有力地打击了卖淫嫖娼、色情活动。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近几年来,尽管党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扫除卖淫嫖娼、色情活动等丑恶现象高度重视,作了不懈的努力,但这类违法犯罪活动依然屡禁不止,且呈蔓延之势,方式更加隐蔽,花样迭出。这说明,打击取缔卖淫嫖娼、色情活动,是一场长期艰巨的斗争,说明在全国部署这样的专项治理行动,是十分必要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集中精力,下大力气抓紧抓好。下面,我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如何参与这次专项治理行动,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厅字[1995]22号文件和这次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到卖淫嫖娼、色情活动的泛滥,不仅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影响社会安定,而且腐蚀干部队伍,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不利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要坚决纠正“加强管理影响繁荣”、“卖淫嫖娼吸引外商”等错误认识,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自觉抵制地方保护主义,克服工作中的畏难、厌战情绪,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立足本职,扎实工作,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当前,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普遍面临任务加重与物质技术手段落后、人员紧张的矛盾。因此,为圆满完成这次专项治理任务,更应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在7至9月的专项治理行动期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明确一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四部门、团体联合领导小组;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抽调专门力量,参加四部门、团体的统一行动。
  二、精心准备,突出重点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参加专项治理行动前,要按照“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深入到问题较多的娱乐、服务场所,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做好调查摸底工作,为治理整顿、强化管理打好基础,做好准备。工作中要突出重点,把直辖市、省会市,沿海、沿江、沿边开放地区的城市,以及卖淫嫖娼、色情问题突出的城镇,作为重点整顿地区;把卖淫嫖娼、色情活动突出的宾馆、饭店、歌舞厅、酒吧、咖啡屋、美容美发厅、桑拿浴室、路边店等公共娱乐、服务场所,作为重点整治单位。要通过这次各有关部门、团体的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使这些地区、这些单位的情况有明显的改观,达到专项治理的预期目标。
  三、加大打击力度,严格依法行政
  这些年来,卖淫嫖娼活动之所以死灰复燃,各种色情活动之所以蔓延、泛滥,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少数经营者不择手段的经营意识,少数人畸形的消费意识,少数人腐朽的生活意识,使这种违法活动屡禁不止;另一方面,在于少数地方曲解国家改革开放的政策,片面强调繁荣地方经济,搞地方保护主义,甚至少数干部内外勾结,充当这类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使这种违法犯罪活动得不到强有力的、有效的打击。因此,专项治理行动要“对症下药”,加大打击力度,严格依法行政。在专项治理行动期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积极配合公安、文化等机关,做好对现有文化娱乐、服务场所的全面清理、审核和违法经营行为的处理工作。对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公共娱乐、服务业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从事卖淫嫖娼、色情服务活动的经营单位,凡由文化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相应地吊销其营业执照;对从事上述经营活动,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迅速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日常监督管理,逐步规范经营行为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通过这次专项治理行动,配合公安、文化等机关,建立健全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管理制度。对易于发生卖淫嫖娼、色情活动的美容美发厅、发廊、桑拿浴室的开办,要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从严审批。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有不法经营行为的,要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同时,要通过这次专项治理行动,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对娱乐服务业的管理。要发挥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等社团组织的自律作用,加强对娱乐服务业经营者,特别是个体、私营经营者的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增强法制观念、树立正确的经营意识,并督导、帮助他们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使娱乐服务业逐步走上健康、规范、法制的轨道,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文明娱乐,享受健康服务,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领域。
  同志们,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电话会议精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务必树立起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团体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切实完成好这次打击取缔卖淫嫖娼、色情活动,对公共娱乐、服务场所进行专项治理的任务,电话会议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关于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的重点行业进行整顿,严厉打击卖淫嫖娼等违法活动的通知》,就这些重点行业的清理整顿进行部署。我们相信,通过全社会的综合治理,卖淫嫖娼、色情活动等丑恶现象一定会得到有效遏制,社会环境一定会得到进一步改善。
  刘海荣同志的发言
  (1995年7月21日)同志们: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转公安部、全国妇联〈关于深入开展查禁取缔卖淫嫖娼、色情活动的情况报告〉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大扫除这类社会丑恶现象的力度,净化社会风气,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今天专门召开这个电话会议。刚才,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负责同志就这次专项治理行动已分别作了动员和部署,罗干同志还将代表党中央、国务院作重要讲话,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对查禁取缔卖淫嫖娼、色情活动的坚决态度和明确要求,完全符合中国亿万妇女的意愿。各级妇联组织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这次专项治理行动的要求,积极参与、大力配合有关部门,为使这一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治理而竭尽全力。为此,全国妇联要求各级妇联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参与治理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海南会议以来,各级妇联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参与查禁工作中和在对卖淫失足妇女的帮教、改造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作。但由于全社会对卖淫嫖娼、色情活动的严重性认识不足,查禁、管理力度不够,这类丑恶现象还有相当的社会基础和滋生蔓延的土壤,而且反复性很大,致使目前卖淫嫖娼、色情活动问题屡禁不止,甚至有的地方越演越烈,这不仅严重地影响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形象,也损害了妇女的人格和尊严,摧残了妇女的身心健康,严重地腐蚀人们的灵魂,败坏社会风气,影响社会稳定,甚至将贻误我们的子孙后代,危及国家繁荣、民族兴衰。因此,对铲除这类丑恶现象我们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绝不手软。各级妇联要从维护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妇女权益的高度,来认识开展这次专项治理行动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查禁卖淫嫖娼、色情活动作为妇联维权工作的重要内容,确定目标责任,常抓不懈,并作为上级妇联检查下级妇女工作的重要方面。在卖淫嫖娼、色情活动比较严重的地区,妇联要更多地投放一些领导力量,搞好调查研究,积极向党委、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配合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尽快抓出治理成效。
  二、继续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妇女群体素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提高妇女群体素质,增强妇女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是预防和杜绝社会丑恶现象的有力措施,是治本的工作。大量的调查证明,妇女卖淫或被拐骗后卖淫,都与这些妇女本身思想文化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警惕性不高,甚至贪图享受、好逸恶劳等因素分不开的。为了从根本上预防和杜绝妇女的违法犯罪活动,必须狠抓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妇女群体素质。各级妇联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向广大人民群众包括广大妇女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造成强大的舆论和声势。不仅要宣传这次专项治理的意义,而且要从理论上坚决批判“笑贫不笑娼”、“无娼不富”等错误观点,使大家认识到任何时候都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要坚决反对把妇女当商品,以此作金钱交易,也要教育妇女不要把人格尊严当商品,为了金钱出卖自己的灵魂,以至丧失人格、国格。在卖淫嫖娼、色情活动严重的地区,要结合开展专项治理,选择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进行法制宣传,重点宣传《刑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妇女增强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自觉地运用法律武器,同强迫、组织、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和进行色情活动的犯罪行为和犯罪分子作坚决的斗争,以切实保障妇女的人身权利,保护妇女的身心健康。
  同时,在广大妇女中,要继续加强“四自”教育和理想、道德伦理教育,尤其要加强对青年妇女的教育,使广大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增强妇女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
  三、搞好调查研究,积极参与查禁工作。
  当前,各级妇联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这次专项治理所开展的调查摸底工作,特别是基层妇联要配合当地公安等部门搞好调查摸底,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辖区内应打击的犯罪分子,掌握帮教挽救对象,为统一打击行动提供线索。对“四种人”要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深挖细查,形成专项治理强大的社会氛围。只有真正把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妇女群众发动起来,专项治理才有深厚的群众基础,才能使卖淫嫖娼、色情活动这类丑恶现象尽快地得到遏制。
  同时,对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卖淫嫖娼、色情活动的现状、产生的原因、特点、发展趋势及治理的难点问题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找到规律,抓住打击的重点,从而提出有效的打击、遏制措施和办法,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
  此外,为取得并巩固专项治理的成果,达到遏制卖淫嫖娼、色情活动蔓延发展的势态,各级妇联要继续主动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做好卖淫失足妇女的帮教、改造工作,建立各种帮教网络,热情关心她们的思想、工作、婚姻、家庭等问题,推动有关方面安排她们的工作和劳动生产。要做好家属及周围人员的工作,千方百计为她们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创造条件,使她们早日回归社会。
  同志们!尽管当前有些地方卖淫嫖娼、色情活动比较猖獗,且呈现蔓延发展的趋势,工作十分艰巨,但我们相信,只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只要各有关部门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查禁工作一定能抓出成效。希望各级妇联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努力工作,为遏制这类丑恶现象,为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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