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研究所,机械标准化所、北京电工综合技术经济所、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所:
  为加强机械工业国际标准化工作的管理,现将《机械工业国际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机械工业国际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暂行)
  为加强机械工业国际标准化工作的管理,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 机构和任务
  1.1 机械标准化研究所负责管理与机械行业对口的ISO工作,北京电工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负责管理与电工行业对口的 IEC工作,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负责管理与仪表行业对口的ISO及IEC工作,其职责和任务如下:
  1.1.1 负责向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研究所(以下简称“技术归口单位”)发送有关的IS0和IEC标准文件,并对正式标准和重要文件进行归档管理。
  1.1.2 审查技术归口单位对外的回复意见和投票,并上报IEC/ISO中国委员会秘书处。
  1.1.3 向部和国家技术监督局推荐参加有关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工作的国内技术归口单位和参加工作组(WG)工作的国内专家,并提出出任身份的建议。
  1.1.4 负责汇总各技术归口单位每年度出版的国际标准译文集,并建档。
  1.1.5 按规定组织有关的国际标准目录及其出版物的出版和发行工作。
  1.1.6 负责国际标准化的技术咨询与服务工作。
  1.1.7 负责参加IS0、IEC国际会议计划项目的审查、汇总和上报工作。
  1.1.8 负责参加IS0、IEC国际会议的组织和联络工作。
  1.1.9 负责参加IS0、IEC国际会议总结报告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1.1.10负责审核报送国际提案。
  1.2 各技术归口单位负责对口的TC/SC的技术管理工作,其职责和任务如下:
  1.2.1 对收到的TC或SC的国际标准文件提出处理意见,并将意见和投票结果按规定期限及格式和份数报送机械标准化研究所、北京电工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和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以下简称“业务管理机构”)。
  1.2.2 组织标委会委员和企业参加国际标准化会议。
  1.2.3 按时向有关的业务管理机构报送参加TC、SC、WG会议的年度计划和会后的书面总结报告。
  1.2.4 负责按时向有关的业务管理机构报送本年度工作报告。
  1.2.5 组织本专业对口的国际标准译文集的出版(仅限内部使用,不得公开发行)和技术服务工作,并将出版的译文集(二套)及时寄送有关的业务管理机构建档。
  机械工业国际标准化工作组织机构见图1。
  2 工作程序
  2.1 业务管理机构的工作程序
  2.1.1 资料分发程序
  收到国家技术监督局转发的IS0、IEC文件资料后,应及时进行整理、登记,并在10日内发给技术归口单位。机械工业国际标准化资料分发程序见图2。
  2.1.2 处理回复意见程序
  对技术归口单位报送的新工作项目建议(NP)、委员会草案(CD)、国际标准草案( DIS)和国际标准修订、补充及复审的投票,经审核,一周内送IEC/ISO中国委员会秘书处。
  2.1.3 报送国际会议计划程序
  收到各技术归口单位(如以技术委员会名义上报,须经挂靠单位同意)报送的参加国际会议项目计划后,应进行审查、汇总,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下一年度的项目计划报送部国际合作司,并抄报科技与质量监督司。
  2.1.4 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程序
  收到各技术归口单位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后,应进行汇总、整理,于每年 1月30日前报送IEC/ISO中国委员会秘书处和部科技与质量监督司。
  2.1.5 报送IS0或IEC工作组专家名单程序
  收到各技术归口单位(如以技术委员会名义上报,须经挂靠单位同意)报送的申请函及专家名单后,负责审查并附处理意见,经部科技与质量监督司审批后,报IEC/ISO中国委员会秘书处。
  2.1.6 报送参加TC与SC活动身份的程序
  收到各技术归口单位报送的参加 TC/SC活动身份的申请函后,负责审查并附处理意见,经部科技与质量监督司审批后,报IEC/ISO中国委员会秘书处。
  2.2 技术归口单位的工作程序
  2.2.1 国际标准文件的回复和表决程序
  2.2.1.1 各技术归口单位应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P成员必须对每个投票表态。对于无投票单,但要求回复的国际文件,应当给予答复。
  2.2.1.2 机械行业的投票意见,寄送机械标准化研究所,电工行业的投票意见寄送北京电工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仪表行业的投票意见寄送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对外表决程序见图3。
  2.2.1.3 对NP、CD、DIS及IS0和IEC标准修订,补充及复审的投票,各技术归口单位应在投票截止日期前25天送业务管理机构。
  2.2.1.4 对二个月投票程序文件的投票,各技术归口单位在投票截止日期前15天直接报送IEC/ISO中国委员会秘书处,同时抄送有关的业务管理机构。
  2.2.1.5 已办理直接对外手续的ISO技术归口单位,对国际标准草案和草案修正件,以及国际标准修订、补充和五年复审的投票应寄送机械标准化研究所审批,其它表态文件(CD、NP及一般工作文件)可直接寄往ISO相应的TC/SC秘书处,同时抄送机械标准化研究所。
  未办理直接对外手续的技术归口单位,所有的表态文件均应报送有关的业务管理机构。
  2.2.1.6 对NP、CD、DIS及ISO和IEC标准五年复审的回复意见,分别按附件2~7的格式和以下具体要求投票:
  a)审批表早明确写上投何种票,然后说明理由和依据,包括投票文件的主要内容,技术上的先进性,经济上的合理性等。
  b)在报送CD意见(英文)以及中文理由说明时,对主要的技术变动内容应附上有关条款和原文(英文复印件)。
  c)意见或反对理由必须用英文打字(格式见附件3)。
  d)简短的中文理由可并入审批表(见附件8),并注明不另附。
  e)凡无投票单,又需对外表示我国意见的,所提意见应按附件 3的规定,报送英文稿3份, 中文译稿2份,并附审批表2份。
  f)填报各项投票单时,应严格按照各投票单下注明的投票须知填写,不得漏填。
  g)向业务管理机构报送的各项投票的文件份数见下表:
  
  ━━━━┯━━━┯━━━┯━━━━━━┯━━━━━━━┯━━━━━━━━━   项目 │审批表│赞成票│ 赞成附意见 │  反对票  │ 弃权票  ━━━━┿━━━┿━━━┿━━━━━━┿━━━━━━━┿━━━━━━━━━  NP   │ 2份 │中文理│英文意见4份 │英文理由4份  │中文理由2份      │   │由2 份│中文理由2份 │中文理由2份  │  ━━━━┿━━━┿━━━┿━━━━━━┿━━━━━━━┿━━━━━━━━━  CD   │ 2份 │中文理│英文意见4份 │英文理由4份  │中文理由2份      │   │由2 份│中文理由2份 │中文理由2份  │  ━━━━┿━━━┿━━━┿━━━━━━┿━━━━━━━┿━━━━━━━━━  DIS及DIS│ 2份 │中文理│英文意见3份 │英文理由4份  │中文理由2份  修正件 │   │由2 份│中文理由2份 │中文理由2份  │  ━━━━┿━━━┿━━━┿━━━━━━┿━━━━━━━┿━━━━━━━━━  国际标准│ 2份 │"确认"│"修订"英文意│"撤消"英文理由│中文理由2份  复审  │   │中文理│见3份    │3份      │      │   │由2 份│中文理由2份 │中文理由2份  │  ━━━━┷━━━┷━━━┷━━━━━━┷━━━━━━━┷━━━━━━━━━  
  2.2.2 报送国际提案的程序。
  技术归口单位向国际标准化组织提出我国提案, 应先报有关业务管理机构审核,由机械部科技司审批后报国家技术监督局IEC/ISO中国委员会秘书处, 由IEC/ISO中国委员会秘书处统一报往国际标准化组织。
  2.2.3 参加工作组的申报程序
  参加工作组的申请函及推荐的专家名单应报送有关业务管理机构,附国外原文邀请函1份,专家报名表3份(见附件10)。凡所报专家的行政编制属归口单位以外的,还须附专家所在单位的批准函。参加工作组的申报程序见图4。
  2.2.4 参加TC/SC活动身份的申报程序
  参加 TC/SC活动身份的申请函应报送有关业务管理机构,并附英文申请3份。
  2.2.5 参加国际会议的申报程序
  2.2.5.1 凡申请参加(或组织)TC、SC国际会议的技术归口单位,必须在每年11月20日前将下一年度的会议计划(附国际科技学术会议申请表,见附件11)报送有关业务管理机构。各业务管理机构审查、汇总后报部国际合作司。凡未向有关业务管理机构申报的项目,部将不予受理。对于行政编制属归口单位以外的人选,还须附其所在单位的批准函。
  2.2.5.2 对于无须经国家科委审批的临时性项目,应提前2.5个月报送有关业务管理机构。
  2.2.5.3 参加会议的申请一经批复,派出部门负责办理所派人员的出国手续,并将人员名单报技术归口单位,技术归口单位汇总后于会前45天将参加国际会议的代表团名单(见附件9)送IEC/ISO中国委员会秘书外,并抄报部科技与质量监督司和有关业务管理机构。
  参加和承担国际会议的申报程序见图5。
  2.2.5.4 凡由我国承办的国际会议,其申报手续同上。
  2.2.6 出席国际会议后的书面汇报
  出席ISO或IEC会议的团组应于会后二个月内向有关业务管理机构报送总结报告,并抄送部国际合作司和科技与质量监督司,报告内容如下:
  a)会议讨论的项目;
  b)该项目对国内工作有何影响;
  c)参加本次会议的收获,以及对该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凡未按要求报送会议总结报告的团组派出单位,将被取消其下次申报会议的资格。
  2.2.7 年度工作报告
  各技术归口单位应于每年12月20日前向有关业务管理机构报送本年度工作报告,抄送IEC/ISO中国委员会秘书处。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a)填写参加IEC和ISO活动情况报告表(见附件1);
  b)所归口的TC和SC的组织机构、新工作项目、标准制修订情况、会议活动等简要综述与分析。
  c)国内工作对国际标准制、修订所起的作用,采用国际标准的情况;
  d)本专业开展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情况和收获、体会;
  e)对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3.国际标准化活动经费
  3.1 技术归口单位的活动经费应列入本单位的经费预算。
  3.2 技术归口单位开展本专业国际标准的咨询、服务及开展有关活动可适当收取费用。
  4.奖惩
  4.1 对完成技术归口任务好的单位(包括参加单位)应给予通报表扬。对提出重要提案并为ISO采纳为正式国际标准的项目,可申报科技进步奖。
  4.2 对完成技术归口工作不力的单位,责成限期改正,或取消P成员资格,或撤销其技术归口工作。
  5 其他
  其他未及的管理事项均按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技术活动的管理办法》执行。
  6 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机械部科技司(86)技标字 145号文《关于印发机械工业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及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内技术归口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和原机械电子部机科标(1990)217号文《关于机械工业ISO/IEC文件分发及投票工作若干要求的通知》以及1990年科技司发布的《关于我部机械工业方面申请出席参加国际标准会议的补充通知》即行废止。
  图1:机械工业国际标准化工作组织机构图(见右侧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