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3年第4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3年第4号),本文件自2013.08.20日起废止。
  为规范电力工业利用外资项目设备采购的国际竞争性招标、投标行为,保证公平竞争、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电力工业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设备国际竞争性招标暂行办法》(见附件一)和《外商直接投资电力项目设备国际招标采购暂行办法》(见附件二)。(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电力工业国际招标评标审查领导小组(组织机构见附件三),负责电力工业利用外资项目设备采购国际招评标的领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国际招评标审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际合作司。(组织机构见附件四)
  二、《暂行办法》由电力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电力部国际招评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三、国家有关部门正在起草《招标投标法》,使招标投标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届时,部将根据《招标投标法》进一步完善《暂行办法》。
  附件:1.电力工业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设备国际竞争性招标暂行办法(失效)
  2.外商直接投资电力项目设备国际招标采购暂行办法(失效)
  3.电力工业国际招评标审查领导小组
  4.电力工业国际招评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一:电力工业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设备国际竞争性招标暂行办法(失效)
  
附件二:外商直接投资电力项目设备国际招标采购暂行办法(失效)
  
附件三:电力工业国际招评标审查领导小组
  
    组     长:查克明    副  组  长:陆延昌    主 要 成 员:国际司、计划司、科技司    专 业 成 员:  
  火电主机设备:基建司、安生司、电规院、成套局、项目单位
  水电主机设备:农水司、水规院、成套局、项目单位
  输变电设备:基建司、电规院、项目单位
  水电计算机监控:水规院、项目单位
  热工自动化系统:热工自动化领导小组
  注:专业成员只限参加与本专业有关的活动。
  
附件四:电力工业国际招评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谭艾幸
   副主任:史玉波
   人 员:王月、俞世根、陈玉芬、刘占